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故意伤害罪的追诉期限,关键取决于其法定最高刑。
若故意伤害罪的法定最高刑系低于或者等于五年的有期徒刑,则其追诉时效为自犯罪之日起计算五年;
反之,若其法定最高刑在五年至十年之间,则其追诉时效为自犯罪之日起计算十年;
再者,若其法定最高刑在十年以上,则其追诉时效为自犯罪之日起计算十五年;
最后,若其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则其追诉时效为自犯罪之日起计算二十年。
值得注意的是,若故意伤害罪的法定最高刑低于或者等于五年的有期徒刑,那么在经过二十年后将不再进行追诉。
同样地,若法定最高刑在五年至十年之间,或者在十年以上,那么在经过二十年后也将不再进行追诉。
然而,仅当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时,在经过二十年后如仍需追诉,则需要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
因此,关于故意伤害罪在二十年后能否被立案调查,主要取决于该罪行的法定最高刑。
若法定最高刑并非无期徒刑或者死刑,那么在经过二十年后将不再进行追诉。
而若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且认为有必要进行追诉,则需要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二、故意伤害罪七级能判几年
对于蓄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应给予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处罚。如果犯罪情节较为恶劣,致人重伤者,将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极端残忍手段导致受伤者严重残疾或致人死亡者,则需承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的严厉惩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典第八十七条之规定,故意伤害罪的追诉时效设定因犯罪的法定最高刑而异:对于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追诉时效为五年;对于被判处五年至十年有期徒刑的罪犯,追诉时效则延长至十年;若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追诉时效将进一步延长至十五年;至于被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罪犯,追诉时效更是长达二十年。然而,即便在二十年后,如果该犯罪行为的法定最高刑仍为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且经过了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批准,那么仍然可以对其进行立案调查。因此,判断二十年后是否能够对故意伤害罪进行立案调查,主要取决于该犯罪行为的法定最高刑是否为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以及是否已经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