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多次盗窃罪取得谅解书可以判几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明文规定,对于多次实施盗窃行为的罪犯,其应承受的刑事惩罚范围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应处以罚金或单独处罚金。
值得注意的是,若被告能够争取到受害人的谅解书,这通常被视为被告人已经展现出悔过自新的态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中所规定的缓刑适用条件之一。
因此,在司法审判过程中,法院有可能会将此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量,进而有可能做出缓刑的判决。
然而,具体的判决结果仍需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进行综合判断。
若犯罪情节相对轻微,且被告人不存在再次犯罪的风险,同时宣告缓刑也不会对其所在社区产生严重负面影响,那么法院便有可能作出缓刑的宣告。
但需要明确的是,这并不代表缓刑的判决必然会出现,最终的判决仍需由法官根据案件的全貌进行全面评估与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任何个人或团体在一年内对他人住所实施盗窃行为或在公众场合实施三次以上的扒窃行为,均将被视为“屡次盗窃”,其所涉及的违法犯罪行为也将被判定为盗窃罪。
其次,对于盗取他人财产的情况,无论是数量较大还是多次进行此类行动,其法定刑罚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的罚金责任;若盗窃金额达到巨大标准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则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并且同样需要缴纳罚金;而当盗窃金额达到特别巨大的程度或者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时,其刑期将长达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频繁实施盗窃行为的违法者,有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且还要缴纳相应数额的罚金作为惩罚。倘若该罪犯能够得到被害人的谅解书,展示其深刻反省并表达出诚挚后悔之情的话,那么他们很可能满足了第七十二条关于缓刑适用的条件。然而,能否获得缓刑的最终决定权在于法院,法院在做出判决时会充分考虑到这一因素。但是否能够获得缓刑,还需要结合具体案情、法官的自由裁量以及对社会的潜在影响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对于那些情节较轻且没有再次犯罪倾向的罪犯来说,虽然有可能获得缓刑,但并非是绝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