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侵占罪的管辖规章措施通常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及相应的司法诠释章程确立规制的。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明文规范,凡属刑事类别的案件,均应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负责受理,若经判决,由罪犯常住之地的人民法院裁决更为合适的话,亦可授权该地法院审理此案。
值得注意的是,针对其中部分告知后才能处理的事件案件,如侵占罪这一类,则应允许受害人享有向人民法院告发的权利。
在对侵占罪境况进行深入探讨时,应当着重考虑以下几个关键环节:
1.明确确认犯罪事实真相,如该被告是否未经上款同意非法支配其代理保管的他人财富或遗落物品、或隐藏之物;
2.综合评估所涉及财物的价值,以便准确判断案件是否达到需要“数额较大”或“数额巨大”的标准;
3.深入调研是否存在不愿意将适用于自己的财物归还或交付的行为;
4.细致分析是否存在其他严重情节,例如给受害者带来重大损失等。
若案件情况满足侵占罪的构成要素,且涉及金额较大,且被告拒绝归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的规定,可以依法追究被告的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二、侵占罪的管辖是什么
以故意非法占有他人原本交付给自身保管之财物的意图为前提条件,将被视作遗忘物或埋藏物的财务秘密而邪恶地变为私人所有,这类违法行为通常伴随着数额大于10,000元的违法所得。当有人凌然拒绝将这些赃物归还原主时,公安机关将有权对其涉嫌的侵占罪名进行立案调查。该案件的司法管辖权由犯罪现场所在地区的人民法院享有。但若罪犯的居住地法院具备更有利的审理条件时,亦可凭借其审判权限予以受理。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关于侵占罪的法律管辖之标准,我们主要参考的是中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在基本原则上,此种罪行的审判应由犯罪行为发生地的法院来承担,但是,在特定情形之下,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经常居住地的法院亦可参与审理。对于涉及到需要依法告知处理的侵占案件,受害人均有权直接向法院提出控诉。在对侵占罪进行审判期间,法院需要首先确定犯罪事件的真实性,然后审查涉案财产的价值,进一步调查核实当事人是否存在拒绝归还的行为,同时还要综合考虑其他各类的严重情节。如果此类案件满足了所有的构成要件,并且涉案金额超标,那么根据中国现行的刑法条款,即第270条的规定,法院可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具体的刑罚严重程度将取决于涉案金额以及相关情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