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规,普通刑事犯罪嫌疑人的拘留期通常不能超出14个自然日。
然而,针对那些流窜作案、频繁实施犯罪以及组成团伙作恶等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其拘留期限则可延长至最多37天。
当公安部门或检察机关做出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刑事拘留的决定时,需依据案件疑难程度和所获证据数量进行综合考虑,从而确定具体的拘留期限。
若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延长拘留期限,应在期限届满前向检察机关提交申请,请求批准逮捕。
检察机关在收到公安机关的提请批准逮捕书后,应在7日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如检察机关未予批准逮捕,公安机关须在接获通知后立即释放已被拘留的人员。
总而言之,刑事拘留的时间相对短暂,且受到严格的法律约束与程序规范,旨在确保公民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被刑事拘留后家属怎么办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某人因涉嫌犯下刑律而遭受刑事拘留时,首先应立即与负责此案件调查处理的公安机关或检察院取得联系并了解所涉罪行的具体情况。
其次,当事人享有权利向办案机构查询其被羁押的场所。依照法定程序,传唤及拘传行为不得超过12个小时,且不得采用此类方式来变相限制被告人的人身自由。
此外,公安机关在对某个人实施拘留之后,除非存在妨碍侦查工作进行或无法通知到相关人员等特殊情况外,必须在24小时之内将拘留的原因以及羁押地点告知被拘留者的亲属或其所属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般的刑事犯罪嫌疑人被司法机关实施拘留的期限不得超过14日;然而,若遇特定情况,该期限可以依法延长至37日。在此期间内,公安机关有权向检察机关提出延长拘留期限的申请,而检察机关则需在收到申请后的7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如若检察机关未能批准逮捕,则应立即将犯罪嫌疑人予以释放。因此,刑事拘留的时间相对较短,且受到严格的法律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