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些人借钱就不还了怎么办
若借款人未能按约定归还借款款项,则债权人可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起诉,请求债务人承担还款职责。
若债务人并未遵守法院裁定,于裁判文书所设定的履行期限到期之后两年内,债权人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若是审理文书明确规定分批履行义务的,其申请执行的期限应自最终一期履行期满之日开始计算,同样为时两年。
如审理文书未能明确规定履行期间,债权人亦可自裁判文书生效之日起算,申请执行期限仍为两年。
在此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以确保自身权益得以实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二、有些人借钱又不还怎么办
倘若有欠款者未能按约归还借款,出借人有权向人民法院递交诉讼状,主张借款人依法履行债务责任。若债务人未能遵守法律文书所规定的偿债期限内完成还款义务,出借人可自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期限截止之日起两年内请求法院强制执行。若债务人选择分批履行还款义务,则出借人可在
最后一次履约期限届满后的两年度内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若法律文书未对履行期限作出明确规定,则出借人可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两年内请求法院强制执行。在申请执行过程中,如遇诉讼时效中止或中断等特殊情况,执行期间将会相应地予以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如借款人未能按约定偿还借款,其债权人有权在相关司法机构启动法律程序,请求借款人支付欠款。如果借款方未能遵守司法判决并按照约定时间偿还债务,债权方可于该判决书中所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之内向司法机关提交强制执行申请。倘若判决中没有明确规定具体的履行期限,那么债权人应自判决生效之日起的两年内具有申请执行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