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上是夫妻双方签名就是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离婚怎么证明车辆是共同财产
汽车并非必然归于夫妻共同所有,如若汽车是用婚后的收入购置的,那么它自然属于夫妻的共有财产。
然而,若车辆乃是由婚前积累的储蓄所购得,且登记在个人名下,便可视为私有财产。关于夫妇共有的财产范围,具体来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夫妻双方各自的薪资及奖金;
(二)生产以及运营性的所得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这主要是指在婚姻关系有效期间内,实际已获得或可能即将获取的财源性收益;
(四)从遗产或赠与中所得之财产;
(五)军事人员名下的复员费、自主选择择业的金额等一次性收取的费用,其数额应根据夫妻婚姻关系持续的时间乘以年度均值来计算;
(六)一方以自身财产进行投资而获益部分;
(七)男女双方实际已获取或者应有资格获取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八)男女双方实际上已获取或者应有权获取的养老保险及破产安置补偿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若借款合同上有夫妻双方的签名,则该笔贷款应被视为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的债务。而当夫妻双方共同签署了这份借款合同,或者在签字后得到另一方的追认,这样的行为所产生的债务便属于夫妻之间共享的责任。同样地,如果是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内,夫妻中的一方以其个人名称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所进行的贷款活动,即便这并非两人共同商量决定的事项,也可依法划归为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范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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