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驶致人死亡逃逸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按照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交通事故中,若当事人是在酗酒状态下驾驶机动车并导致他人重伤的情况,通常会被视为交通肇事案件处理,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这类行为者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然而,若是行为人在发生了交通事故后,逃离现场或存有其他特别严重的恶劣情节时,则需承担更加严厉的刑罚,即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更为严重的是,当行为人因为逃离现场而导致他人死亡的情况出现时,其所面临的刑期将会达到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对于因饮酒过量导致驾驶员行为失控,从而致使他人人身生命受到严重伤害或直接导致其死亡,同时又存在肇事逃逸行为的情况,将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具体而言,根据相关法律条文的要求,如果由于交通运输者没有严格遵守交通运输管理的相关法规制度,而引发了重大的交通事故,造成了人员严重受伤、死亡或使公共或个人财产遭受了重大损失等后果,那么作为行为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然而,如果在事发后,肇事者逃离现场或存在其他特别恶劣的犯罪情节,则将面临更为严厉的处罚,即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最后,如果已经逃离现场的肇事者因为自身行为而直接导致了受害人的死亡,那么他将被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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