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经营所得金额怎么处理

最新修订 | 2024-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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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非法经营根据经营的物品不同,量刑的数额也不同,一般5万以上才能追究刑事责任。
非法经营所得金额怎么处理

一、非法经营所得金额怎么处理

非法经营根据经营的物品不同,量刑的数额也不同,一般5万以上才能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非法经营所产生的债务是否受法律保护

在该种情况下,非法经营所产生的欠款性质仍然属于合法债务,且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当债务人欠债不还时,债权人有权向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提出诉讼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各类债权,如因签订合同产生的债权、由侵权行为引发的债权、不负责任的管理行为产生的债权、无理受益导致的债权等。而债权,正是指拥有此类权益之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不为某种特定行为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依据非法经营行为所涉货物性质的差异,量刑标准亦有所区别,通常情况下,若涉案金额达到五万元人民币或以上,方可启动刑事追责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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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经营所得金额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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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经营所得金额如何处理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非法经营所得金额如何处理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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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经营所得金额怎么处理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非法经营所得金额怎么处理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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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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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经营非法经营违法所得罪是什么意思?
[律师回复]   
1、非法经营烟草涉嫌非法经营罪,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五万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2、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3、违法所得指的是利润,不是经营数额。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最高人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二)非法经营卷烟二十万支以上的;  
(三)曾因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三年内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且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二)非法经营卷烟一百万支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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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
[律师回复] 对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税率:5级超额累进税率,纳税期限:年应纳税所得额=全年收入总额-成本、费用及损失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注意:个体工商户扣除项目的规定与企业所得税扣除项目的标准基本相同,不同之处:个体工商户业主的工资在税前不允许扣除,业主费用扣除标准统一为3500月,全年42000元年(2011年9月1日起);公益救济性捐赠。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有两种计算办法:查账征税、核定征税。
(一)查账征税扣除项目的规定与企业所得税扣除项目的标准基本相同。
1.投资者本人的费用扣除标准统一确定为42000元年(自2011年9月1日开始)。投资者的工资不得在税前扣除;
2.向其从业人员实际支付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允许在税前据实扣除;
3.投资者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不允许在税前扣除。与企业经营费用混在一起,难以划分的,全部视为投资者个人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4.企业生产经营和投资者及其家庭生活共用的固定资产,难以划分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类型、规模等具体情况,核定准予在税前扣除的折旧费用的数额或比例;
5.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人取得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项应税所得,应分别适用各应税项目的规定计征个税;
6.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并且企业性质全部是独资的,年度终了后,汇算清缴时,应纳税款的计算按以下方法进行:
(1)应纳税所得额=∑各个企业的经营所得以此确定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3)本企业应纳税额=应纳税额×本企业的经营所得÷∑各企业的经营所得本企业应补缴的税额=本企业应纳税额-本企业预缴的税额
(二)核定征收定额征收、核定应税所得率、其他合理的征收方式
1.核定应税所得率
(1)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或=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
(2)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实行核定征税的投资者,不能享受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3.实行查账征税方式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改为核定征税方式后,在查账征税方式下认定的年度经营亏损未弥补完的部分,不得再继续弥补。
非法经营罪金额48万非法所得一万多。法院一般会怎么判怎么罚。
[律师回复]
1、非法经营根据经营的物品不同,量刑的数额也不同,一般5万以上才能追究刑事责任。总额48万,首先要弄清楚这48万怎么来的,计算方法不同,经营数额相差很大。如非法经营烟草48万,是未销售货值金额的,就在处五年以下判刑。   
2、物品价格是谁来定的,是否作价,作价是否合法、合理。  具体怎么判刑要结合上述情况、公诉意见及辩护意见由综合判断。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最高人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伪劣卷烟、雪茄烟等烟草专卖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达到刑法
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销售金额定罪起点数额标准的三倍以上的,或者销售金额未达到五万元,但与未销售货值金额合计达到十五万元以上的,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定罪处罚。销售金额和未销售货值金额分别达到不同的法定刑幅度或者均达到同一法定刑幅度的,在处罚较重的法定刑幅度内酌情从重处罚。  
第三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二)非法经营卷烟一百万支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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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实行按年计征应纳个人所得税额。经营所得适用5级超额累进税率。适用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税款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最低一级为5%,最高一级为35%,共5级。1、全年应纳税所得不超过30000元的,税率为5%;2、全年应纳税所得超过30000元至90000元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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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诉讼类
烟草非法经营11万如何判罪?如果处罚违法所得?这其中的违法所得是说纯粹的利润还是经营金额?
[律师回复]   
1、非法经营烟草涉嫌非法经营罪,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五万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2、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3、违法所得指的是利润,不是经营数额。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最高人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二)非法经营卷烟二十万支以上的;  
(三)曾因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三年内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且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二)非法经营卷烟一百万支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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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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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诉讼类
非法经营罪,非法经营所得法院会会退还给受害人吗?
[律师回复] 不算,非法经营是指以营业为生的向不特定人多次借款,从事非法放贷构成非法经营罪,应同时具备以下五个条件: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或超越批准的范围放贷;以营利为目的;两年内向不特定的单位或个人以借款或其它名义出借资金10次以上;年利率超过36%;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的犯罪: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结算业务的;
(四)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或者超越经营范围,以营利为目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
(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第一条第二款规定:“前款规定中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是指2年内向不特定多人(包括单位和个人)以借款或其他名义出借资金10次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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