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想跟老公离婚怎么办
假如您希望与配偶解除婚姻关系,可采取以下步骤:
(1)如果对方也赞同结束婚姻关系,您们便可协商拟定一份离婚协议并提交至婚姻登记机构进行审批审核,通过等待三十个自然日作为离婚冷静期来进行处理,之后便可领取正式的离婚证件;
(2)若另一半并不愿意接受离婚提议,此时您有权选择透过诉讼途径来让司法机构介入处理,由人民法院依据实际情况做出是否解除婚姻关系的裁决。
至于协议离婚所需办理的具体手续如下所述:
首先,必须亲自前往当地的婚姻登记机构递交离婚申请书,并附带上您个人的户籍证明文件、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结婚证书以及一份详细周全的离婚协议内容;
其次,在接下来的三十天时间里,任何一方如有改变主意的念头,皆可向婚姻登记部门撤销之前所提起的离婚请求;
最后,如期满时未撤销离婚申请,双方当事人应及时重新到登记部门申请颁发离婚证件。在审查过程中,婚姻登记机关会严格按照规定审查是否具备发放离婚证的条件。如判定符合离婚要求,将即时发放离婚证,反之,则需清晰明了地告知未能予以登记的原因,确保整个程序公正透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八十条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二、想跟老公离婚两个孩子要如何办
关于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分配的主要影响因素包括如下四个层面:1.充足的证明材料记载着孩子日常生活以及接受高等教育时所处环境的优劣状况。
教育资源优越并且方便就读的一方往往具有更大竞争力;
2.父母双方的经济收入水平也是决定抚养权归属的关键要素之一。
这可包括每个家庭成员的薪资收入以及教育背景的相对差异程度;
3.有关父母身体健康情况和基本状态的取证工作也至关重要。
如果存在一方得到长辈协助照顾的可能性较大,那么他们在抚养权争夺中或将更具优势;
4.八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其主观意愿在法院判决过程中的也将起到重要作用。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四条
父方或者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若您希望解除婚姻关系,可以首先尝试与配偶进行友好的沟通协商,如果双方都能达成共识,便可以共同拟定离婚协议,然后将其提交给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审查。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冷静思考之后,便可以顺利地领取到离婚证书。然而,如果对方坚决反对离婚,那么您也可以选择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即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作出公正的裁决。在这个过程中,需要办理的具体手续包括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申请书、提供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出示个人身份证明、展示结婚证书以及已经拟定好的离婚协议等材料。如果在冷静期结束后,您仍然坚持离婚的决定并且没有撤回申请的话,就可以顺利地领取到离婚证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