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借款的利息怎么处理

最新修订 | 2024-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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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宇翔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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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借款合同实践中,若无明确利息条款,出借方对借用期间利息的索求不受法律支持。对于非自然人间的借贷,若双方未明确利率,应综合考虑合同信息、交易形式、习惯及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合理利息。即使合同中未规定,借款人自愿支付的利息或额外罚金,只要不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利益,不应干涉。
长期借款的利息怎么处理

一、长期借款的利息怎么处理

首先,在借款合同的具体实践中,如果并未明确规定将利息作为合同的条款,那么出借方针对借用期间的利息索求,我们是不能给予法律上的支持的;

其次,对于原本并非自然人之间(即法人与法人之间以及单位相互之间)展开的借贷关系,如果借贷双方都未能对相关的利率作出明晰的注明,那么出借方要求收回利息的诉求,我们应该综合考虑到该民间借贷合同所包含的各种信息,同时结合实际的交易形式、交易习惯、以及市场普遍利率等多方面的因素,来最终确定关于利息的合理金额;

最后,尽管在借款合同中并未有具体的规定,但是借款人却主动的支付了相关的利息,甚至是超过了原先约定的利率而额外支付了利息或附加的罚金,只要这些行为本身不以损害国家、集体以及第三人间利益为前提条件,那么我们就不会以任何的理由去插手干涉这一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二、长期借款的利息调整

关于长期借款的利息调整问题,根据现行法规规定,其调整额度应控制在合同签订之初一年内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以内,超出这一范围将被视为非法,从而无法得到人民法院的认可和支持。

至于借款逾期利息的具体计算方式,可参考以下几点:

首先,若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利率未超过上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那么该利率将受到法律的保护;

其次,如果约定的利率已经超过了这个标准,那么超出部分的利息将被判定为无效,借款人有权要求出借方退还已支付的超额利息;

再者,如借款合同中有明确规定,出借方可在本金中预先扣除利息,但人民法院会依据实际出借金额来确定本金数额;

最后,除非借贷双方另有特别约定,否则借款人可以选择提前偿还借款,并按照实际借款期限计算利息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在通常的借款合同实践过程中,如果并没有明确的利息约定条款,那么在此种情况下,出借方针对借款使用期限内所产生的利息请求,将无法获得司法机关的司法支持认可。反观那些由非自然人之间主办的借贷行为,如果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并未就利率事宜进行明确的约定,应对相关的合同资料信息、交易方式、行业惯例以及市场利率等多种因素进行全面考虑与平衡,以对合同中的利息设定进行合理的审慎评估。另外,尽管在某些情况下,借款合同中并未列明相关利息或者其他附加罚息的规定,但是如果借款人基于自愿和诚信原则愿意承担相应的利息或罚金负担,只要该等行为并无损于国家公权力、公共利益、社会公益组织以及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均不应受到任何不当限制或者干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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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长期借款是指企业向银行或其它非银行金融机构借入的使用期超过一年的款项其特点是:融资速度快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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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长期借款是指村合作经济组织惜人的偿还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种借款包括向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或个人借人的各种款项.长期借款的偿还方式分为定期偿还和分期偿还两种
4、长期借款是指企业从银行或其他非金融机构借入的各种归还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款项.“长期借款”是负债类帐户.凡取得借款时记入该帐户的贷方归还时记入该帐户的借方余额在贷方反映尚未归还的长期借款二.民间借款利息的法律保护关于民间借款利息的法律保护有那些规定呢下面从立法等方面来具体介绍民间贷款利息的法律保护的规定。
一、立法原则和精神。根据合同法对自然人之间的利息规定,总体上体现为意思自治原则,即利息由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约定。只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法律是允许的,并予以保护。
二、法律推定。立法考虑到民间借贷很大部分是亲朋好友之间发生的这一特殊性,且绝大部分为生活所需而建立的借贷关系,所以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双方对利息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三、限制高利率。合同法规定了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最高司法解释为约定利率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
四、限制以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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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借条利息约定不明怎么办利息条款或约定是民间借贷合同的重要内容,但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具有互助性质,因合同当事人之间本身具有的特定关系,利息条款的约定具有一定的随意性。如有的约定了利息,而有的就未约定利息,有的约定还不明确等等情况经常出现。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正因为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具有互助性质,当事人对支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无须经过合同法第61条规定的补缺程序,直接确定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当事人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61条予以确定,即“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在实际处理民间借贷纠纷时,如果对当事人之间的借款关系认定为无息借款,但是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借款时,贷款人主张收取逾期归还借款的利息,则人民应当支持。
二、借款利息过高可以不还钱吗根据法律规定,民间借贷的利息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如果超出此限度的,那么超出的部分将不受法律保护。也就是说,民间借贷行为中,对于借款利息的约定如果超出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之外的利息不受我国法律的保护,但是没有超过的部分依旧是受我国法律保护的,债务人不能因为借条利息过高而拒绝还款。在借条约定利息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4倍时,通常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以银行同类贷款4倍的利率来还款。当然了,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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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高利转贷,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2、单位高利转贷,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高利转贷,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高利转贷的。遇到高利贷纠纷怎么解决高利贷逐渐成为了社会毒瘤,借款人一方面抱怨高利贷给生活带来的艰难,另一方面却又对这种现状无可奈何,形成了一个怪圈。那么,如果遇到高利贷纠纷怎么解决一认定为高利贷的部分,债务人对属于高利贷的部分可以不还,债权人因此提起的还款请求也不受法律保护,但是本金和合理的利息是要偿还的。二由于高利贷引起的诉讼,时效是两年,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算,如果没有写明还款日期,适用最长诉讼时效20年。三因为赌博等犯罪行为产生的高利贷属于恶债,可以拒绝偿还。如果债务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而产生的,夫妻双方要承担还款责任。即使夫妻离婚,债权人仍然可以向任何一方追讨。约定不承担债务的一方偿还债务后可以向另一方追讨。四刑法中虽然没有关于放高利贷的罪名,但是在此过程中产生的刑事纠纷,如故意伤害等出借人要按相应的罪名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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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利息是多少,民间借贷最低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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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间借贷利息最高是多少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有效,但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民间借贷分为民间个人借贷活动和公民与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民间个人借贷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自愿互助、诚实信用原则。狭义的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依照约定进行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借贷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广义的民间借贷除上述内容外,还包括公民与法人之间以及公民与其他组织之间的货币或有价证券的借贷。现实生活中通常指的是狭义上的民间借贷。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出第六条规定的限度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二、银行贷款利息最高是多少银行贷款利率是指借款期限内利息数额与本金额的比例。我国的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管理。银行贷款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基准利率,实际合同利率可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下一定范围内浮动。2004年,央行放开了银行贷款利率浮动范围,对银行贷款利率上限不再做限定,下限为0.9倍基准利率。不过对信用社贷款利率仍有上限限制,要求信用社贷款利率上限不得高于2.3倍基准利率。
借贷宝借2分利息和4分利息是真的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计算4分利是否超过相关规定
4分利息年利计算:41248
银行利息年利计算:
5.6422.4
通常说的4分利指的是月息,民间借贷的利息双方可以自由约定,只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不超过年利率24,都是受法律保护的。而月息4分年利率就是48明显超过了年利率36肯定是属于高利贷。
高利贷是一种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行为。根据最新颁布的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因此,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的就属于高利贷,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二、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七条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第二十八条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年利率24,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24,当事人主张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按前款计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不能超过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年利率24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支付超过部分的,人民不予支持。
第二十九条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
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约定了借期内的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十条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不予支持。
第三十一条没有约定利息但借款人自愿支付,或者超过约定的利率自愿支付利息或违约金,且没有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借款人又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出借人返还的,人民不予支持,但借款人要求返还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除外。
综合上文我们知道4分利算出来的利率远远大于法律规定的年利率36,所以4分利是违法的,但是借款人一般情况下是没有法律责任的,高利贷是属于违法行为,超过法律规定部分的利息不受到法律保护,借款人仅对法定利息范围内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希望对你有所帮助,谢谢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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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利息该怎么约定 怎么约定借款利息
在计算利息时即按双方约定写明的利率计息,约定的利率可以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法律对上限进行了限制,超过限制以上的部分无效。上限最高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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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首先应找一张质量比较好比较厚的纸(便于保管)而且应是一张完整的纸来写,有这样的案例有人持一半张纸写的借条,对方称他还了多少钱,原告在纸的下半部分注明了,结果发生纠纷。借条应写清楚这些内容:出借款人、币种、借款金额(金额应写大小写,且要一致,有人因为金额大小写不一致产生纠纷结果打官司。)、用途(不能用于非法活动,如明知对方借钱用于非法活动还借其钱,则这种债权不受法律保护。)、利率(和利息不一样,利率为年息,‰利率为月息,约定的利率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以内受法律保护,超过部分法律不保护。)、还款时间(影响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借款人(出借款人和借款人的姓名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上的姓名一样)、借款时间(农历还是阳历)。如有证明人或担保人要让他签上名,但要写明是证明人还是担保人,以免发生纠纷。
首先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
其次借条的基本内容包括:债权人姓名、借款金额(本外币)、利息计算、还款时间、违约(延迟偿还)罚金、纠纷处理方式,以及债务人姓名、借款日期等要件。只要具备债权人姓名、借款金额、债务人姓名及借款日期(尽管是后来添上的),但符合借条的主要要件,因此具有法律效力。一旦产生争议,是可以作为证据向人民主张债权的,人民也会采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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