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借款利息的处理方式是:一是于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费用;二是予以资本化,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利息计入相关资产成本。长期借款费用应根据长期借款的用途和期间分别记入 “长期待摊费用”、“在建工程”、“固定资产”、“财务费用”等账户。如果是公司向个人借款,其本金计入往来账目,支付的利息应该计入财务费用。但税法规定非金融企业借非金融企业的借款利息,在不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息,可以税前扣除,超过部分不允许税前扣除。
二、长期借款利息的处理方式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第一,为购建固定资产而发生的,予以资本化,计入所建造的固定资产价值;
第二,为建造固定资产而发生的长期借款费用,在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并办理了竣工决算后所发生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第三,与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无关的,如为例行生产而筹集的长期借款筹资成本,作为财务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第四,为投资而发生的借款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第五,在筹建期间发生的长期借款费用(除为购建固定资产而发生的借款费用外),计入开办费;
第六,在清算期间发生的长期借款费用,计入清算损益;
第七,长期外币借款所发生的外币折合差价,按照外币业务核算的有关办法,按期计算汇兑损益,计入在建工程或当期损益。长期借款的本金和利息以及折合差额,均应计入“长期借款”科目,这与短期借款不同“短期借款”科目,只核算借款的本金,而利息不计入,短期借款的利息一般是通过预提费用的方式核算的。
如果生活中产生长期借款的,期间借款产生的利息也是一笔不小的金额。这笔利息可以根据当事人的意愿选择在结算利息时实时转入当期账单当中,也可以将这部分利息资本化处理,也就是变成本金的部分,例如归入固定资产或者长期待摊费用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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