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死了父母能分遗产吗
在发现某个特定公民的子孙或某位公民的父母离世之后,他们的合法继承人,即那些宣告的财产继承者,就有权利瓜分那些馈赠或者是遗留下来的财产。在这种情况下,法定继承的规定是这样的:首先,如果存在第一顺位的继承人,那么这些人将拥有优先继承权,包括配偶、子女以及父母;其次,如果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并不存在,那么第二顺位的继承人,如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将会获得继承权。当继承程序启动时,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将首先获得继承权,而第二顺位的继承人则不会参与到继承过程中来;如果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全部都已经离世,那么第二顺位的继承人将会接手继承权。在同一顺位的继承人之间,他们所能继承的共同遗产份额一般应该是平均分配的。然而,如果继承人之间能够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共识,他们也可以选择不进行平均分配。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人死了父母是否能分遗产
在子女离世之后,其合法的继承人,如亲生父母,将被赋予享有分割该子女遗嘱中所留下之财产的权利。
依据我国法律法规规定,对于遗产分配,具体遵循以下顺序:首先是第一顺位继承人:即配偶,子女以及父母。
其次是第二顺位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当遗产分割事宜开始启动时,依据顺位传承规则,首先应由第一顺位继承人进行分配,而若无此顺序继承人,则由第二顺位继承人处理。
根据同一顺序继承人的关系来决定每个继承人最终所能够获得的遗产份额,通常情况下应该保持平等且公平。
如果继承人之间能共同达成共识,确认遗产分配方案,也是可以不受继承顺位限制,可自行协商确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假定出现公民的近亲近属辞世之不幸事件,根据法律规定,该公民的法定继承人(配偶、子女以及父母享有优先继承权)将有权继承死者所留下的剩余财产。头等顺位继承人尚健在之时,次等顺位的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及外祖父母)并不介入分配环节;然而,若头等顺位继承人全部离世,次等顺位继承人则可按顺序接替其位置,继承遗产权益。对于同一顺位的继承人而言,通常会按照均等原则进行遗产分割,但可以通过友好协商达成非均等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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