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同一保险人交强险拒赔吗
在限额范围以内的交强险理赔额度将依法予以支付,然而若超过此范围,则需依据责任归属进行赔偿分配。交强险制度是指,保险公司必须针对被保险车辆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所导致的受害者(不包括本车人员及被保险人)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按照一定的累计责任限额以及法定的强制性义务,在责任限额内对其进行赔偿的制度规范。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同一保险人两台车相撞能赔吗
若在同一承保人为对象的前提下发生了两辆汽车相互碰撞的意外事件,那么该种情况下可能会无法获得保险方的理赔。
这是由于,根据相关法规,保险合同中的被保险人并无成为其自身侵权行为主体的可能性。
换句话说,这种情况并不符合构成责任基础的侵权法律关系的要求。
因此,当被保险的机动车辆所引发的事故导致了被保险人的人身或财产损失时,该损失将无法作为本车的机动车责任保险受害人向保险人提出索赔申请。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依据相关法规所规定的限额,对于交强险理应支付的款项将会得到坚决有效地执行;然而,对于超出自定限额之外的赔偿部分,其责任分配将会根据事故双方的责任大小来予以明确。简而言之,交强险制度明确要求保险公司有义务在涉及被保险汽车的交通事故中,向他人(即除车上人员和被保险方以外的本车受害者)提供包括人身损害及财产损失在内的赔偿保障。具体的赔偿金额会受到既定累计责任限额的严格限制,且具有法律强制执行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