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共同财产的分配问题,仍需以夫妻双方自愿协商为主要途径;
若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将由法院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裁决。
然而,若存在一方当事人有不当行为如出轨,甚至已经达到构成重婚或者公然非法同居的严重程度,那么作为遭受损害的另一方,便有权请求获得相应的损害赔偿。
离婚过程中,夫妻共同财产应首先经由各方自行商议解决处理方式;
倘若在此基础上无法达成共识,便由法院依据财产的具体状况、维护子女利益以及女性权益的社会伦理价值观,对财产分配做出公正的判断与决定。
同时,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所享受的应有权益也应当得到法制体系的充分保障。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一方有外遇离婚时财产如何分配
通常而言,当夫妇离婚之时,他们的共同财产应由双方自行协商解决;
若无法达成共识,则需由当地人民法庭依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及子女抚养和保护女性权益的原则进行裁决。
然而,假如男方的出轨行为已经达到重婚或者与他人类似的法定过错程度,那么在财产的分割上应当给予无过错的一方更多关注和支持。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男方存在出轨行为,但是在涉及到夫妻共同财富的分配问题上,并不意味着出轨者必须减少份额甚至得不到任何财产,这取决于男方出轨行为的严重性,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所规定的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保持持久稳定共同生活的条件。
一般来说,有配偶者与他人居住在一起,尽管没有以夫妻关系的名义进行,但只要他们的这种同居关系是持续并且稳定的,而且具有一定时期的连续性,那么这种情况就可以被视为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现象。
正因为如此,我们不能轻易地将有配偶者偶尔发生的出轨行为认定为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配偶间的共同财富分配以双方之间的协商为主要方式,若协商不成便由法院依据相关法律条文从公平、公正和正义的角度进行裁定。对于因不法行为如通奸等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情况,受害方有权向对方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在面临纠纷时,我们应当先自行解决争议,若无法达成协议则应交由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子女利益维护以及对女性权益保护的原则进行审判判决。此外,家庭中的土地承包权益也将得到法律的明确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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