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权赠与需要股东同意吗
需要的。
在有限公司中股权赠与不经过股东会同意,对内转让有效,对外转让是无效还是可撤销实践中有争议,但效力有瑕疵是没有问题的。
不论是赠与股权还是转让股权都需要股东的同意。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
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
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股权赠与需要交所得税吗?
具体而言,股权赠予应将转让股权的收入扣除原始投资价值及合理成本等费用后的余额,应用20%的比例税率来计算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然而,若转让方能以原始定价完成转让交易,则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同时,对于双方签订的关于股权转让的协议书,根据其内容,需按照产权转移的相关规定进行贴花。
在这个过程中,印花税的适用税率为协议中记载金额的5‰。
《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确实如此,在有限责任公司内有限制股份馈赠事宜未经全体投资人(即股东)一致批准或授权,那么该类股权的内部转让行为通常具有法律效益;然而,如果拟将此类股权进行外部转让,那么其有效性和可撤销性则存在争议,实际操作过程中可能存在法律效力上的漏洞。无论如何,无论是股份的馈赠抑或是转让行为,均必须得到股东们的一致同意与认可方可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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