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冷暴力是什么意思
冷暴力一般就是常说的“家庭冷暴力”,它指的是当夫妻双方产生矛盾或者争执时,双方之间漠不关心,并且将语言和日常交流降到最低的限度,或者停止或敷衍性生活,双方懒于处理一切家务及工作等;
家庭冷暴力实际上属于一种精神虐待。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冷暴力是什么意思
关于冷暴力这一概念,它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我们所熟知的家庭冷暴力是指夫妻之间因冲突而导致相互间的冷漠对待,包括降低言语交流的频率,甚至中断或是敷衍性的满足性需求,同时对于所有的家务活动也表现出消极态度;
其次,家庭冷暴力实质上是一种精神折磨,并不涉及实际的人身伤害;
最后,值得注意的是,在我国的现行法律体系中,对于"冷暴力"并未有明确界定,特别是当妇女遭受此类待遇时。
具体来说,现行立法仅对通过积极行为实施的家庭暴力进行了明确规定,然而对于通过消极行为实施的家庭暴力(即"冷暴力")却未能涵盖在内。
因此,家庭冷暴力的受害人无法像传统暴力受害者那样出现明显的身体创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通常所俗称的“家庭冷暴力”,实际上便是我们口中的“冷处理”,其所指的是在夫妇双方出现纠纷或是争议的情况下,彼此间显现出冷漠及无关紧要的态度,并将言语以及日常沟通降至最少程度,甚至是完全停止或敷衍性生活的行为,同时,两位成员对于家务事和工作等方面均表现出极为松散的态度;从实质意义上讲,“家庭冷暴力”恰如其名,属于一种精神上的虐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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