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并非都当然的归双方共同所有,法律若规定归一方所有的财产,或者双方事先有约定归各自所有的财产,就不属于共同财产。
不属于共同财产的情形:
(房租、股息、红利等),一般仍作为该方的个人财产对待;
双方以夫妻名义同居后,因人身关系取得的财产归该当事人所有;
双方以夫妻名义同居后,继受取得的财产归继受取得人所有。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同居期间所生子女在分手后抚养权归谁
在共同生活阶段出生的孩子属于非婚姻关系中所产生的孩子,称之为“非婚生子女”,他们有权享受与结婚生子者同样的权益和待遇。
在探讨处理非婚生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时,可优先考虑通过双方平等友好地协商来决定。
对于那些年龄尚未满两周岁的孩子来说,通常情况下更倾向于由其母亲亲自进行抚养。
倘若已年满两周岁的子女,并且父母在抚养问题上未能达成共识的话,那么便需要向法院提交请求,由法官依据子女利益最大化原则进行最终裁决。
对于已经年满八周岁的孩子,家长们应该充分尊重并听取他们自己的真实意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在同居生活期间所获得的财产并不全都自然而然地被视为双方共有的财物,因为法律明确规定了哪些财产应当归于一方个人所有;同时,如果双方曾经预先就哪些财产归各自所有达成过约定,那么这些财产也将不被归类为共同财产。当双方以夫妻之名开始同居之后,基于人身关系产生的财产权益则被赋予给与此相关的当事人独立拥有。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