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保证债务的常见形式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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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保证债务操作多样,主要包括连带共同保证(无份额担保)、按份共同保证(份额担保)和最高额保证(持续期间内多笔债权保证)。实践中,选择一般保证或连带责任保证,前者以债务人无力偿债时保证人代偿为条件,后者则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负有直接、同时履行责任,通过书面协议明确。
承担保证债务的常见形式有哪些

一、承担保债务的常见形式有哪些

首先,关于承担保证债务的常见操作方式,主要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第一类是连带共同保证,这意味着两个或者超过两个以上的保证人债务人的债务提供无份额的担保责任

其次是按份共同保证,具体表现为两个及以上的保证人承担约定的份额担保责任。

最后是最高额保证,这种情况下保证人和债权人会签署一项整体性的保证合同,所以在一定期间内持续进行的借款合同或是同类别的其他债权,都可以得到相应的保证。

其次,在保证的具体实施过程中,我们可以根据保证的不同作用选择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两种方式。

具体来说,如果合同双方约定在债务人无法按时偿还债务时,由保证人代为承担相应责任,那么此种情况就属于一般保证的范畴。

而另一方面,若书面协议声明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负担连带责任的话,那自然就是连带责任保证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条

保证人与债权人可以协商订立最高额保证的合同,约定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一定期间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保证。

最高额保证除适用本章规定外,参照适用本法第二编最高额抵押权的有关规定。

二、承担保证债务的形式有哪些

首先,关于承担保证债务的常见操作方式,主要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第一类是连带共同保证,这意味着两个或者超过两个以上的保证人为债务人的债务提供无份额的担保责任。

其次是按份共同保证,具体表现为两个及以上的保证人承担约定的份额担保责任。

最后是最高额保证,这种情况下保证人和债权人会签署一项整体性的保证合同,所以在一定期间内持续进行的借款合同或是同类别的其他债权,都可以得到相应的保证。

其次,在保证的具体实施过程中,我们可以根据保证的不同作用选择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两种方式。

具体来说,如果合同双方约定在债务人无法按时偿还债务时,由保证人代为承担相应责任,那么此种情况就属于一般保证的范畴。

而另一方面,若书面协议声明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负担连带责任的话,那自然就是连带责任保证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条

保证人与债权人可以协商订立最高额保证的合同,约定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一定期间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保证。

最高额保证除适用本章规定外,参照适用本法第二编最高额抵押权的有关规定。

保证债务的操作手段多种多样,主要包括三种类型:连带共同保证(即无份额担保)、按份共同保证(即份额担保)以及最高额保证(即在一定期间内对多笔债权提供保证)。在实际应用过程中,我们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选择是采用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其中,一般保证是指当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代偿责任;而连带责任保证则意味着保证人和债务人需对债务承担直接且同步的履行责任,这一点可以通过书面协议进行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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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抵押反担保措施抵押物的范围:企业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企业所有的机器、交通工具和其他财产;企业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企业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机器、交通工具和其他财产}企业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企业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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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现在要做另一个公司的担保人,那个公司要向第三个公司赊账啊。所以现在想咨询一下常见的反担保形式有哪些啊。
[律师回复] 一.常见的担保形式有哪些
担保是出借方为了保障履行债权而采取的一种有效的法律措施。有了担保,将来实现债权才能有更好的保证。在民间借贷中,常见的担保形式一般有两种,一种是保证担保,一种是抵押担保。
1、关于保证。
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保证担保的范围一般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担保又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两种。凡在保证中没有特别约定的,担保人均按照连带保证承担责任。两种保证的区别主要在于何时向担保人主张权利。就民间借贷而言,一般情况都是设立连带保证,只要担保人具有履行债务的能力,出借方基本上就能实现债权。
在民间借贷中,经常发生与担保有关的错误是混淆了保证人和中间人的概念,其实,二者有着本质的区别。保证人将来对债务的履行要承担法律责任,而中间人只是起着介绍、见证的作用,将来对债务的履行不承担责任。如果在借款合同中错用了上述两个名称,在法律上将会产生两个截然相反的后果。
设定担保的债权,债权到期时一定别忘记向担保人主张权利,因为担保是有时效约束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下简称担保法)第二十六条对连带保证责任除斥期间的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所以,及时主张权利,也是实现债权的一种保障方式。
2、关于抵押。
抵押是指债务人不转移对财产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民间借贷常见的抵押一般是车辆和房屋,我国法律对这两种财产抵押有明确的规定。担保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以车辆、房屋抵押的,必须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现实中,经常有出借方因没有要求担保方办理抵押登记手续,而导致抵押合同无效。根据相关的司法解释规定,在主合同(借贷合同)有效而抵押合同无效时,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由此可见,民间借贷在采取抵押担保时一定要按照法律的规定履行相关手续,避免因担保合同无效而丧失债权的全部实现,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抵押需要办理登记手续的,除了车辆和房屋外,还有土地使用权、林木、航空器、船舶以及企业的设备和动产等等。另外还要注意,不是什么财产都可以设定抵押的,比如土地所有权,宅基地,被依法扣押、监管、查封的财产,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等财产就不得抵押。
二.民间借贷可以采用质押担保吗
除上述两种民间借贷中比较常见的担保方式外,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民间借贷还可以采用质押等担保方式。质押一般是指动产质押,是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除了动产质押外,还有权利质押,比如专利权、商标专用权中的财产权,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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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关于常见的反担保方式有哪些的问题,担保机构对申请为其提供担保的企业,要求申请企业必须提供相应的反担保措施 ,包括:抵押反担保、质押反担保、企业或个人的保证反担保、保证金反担保等。担保机构根据企业和项目的实际情况,可采用一种或几种反担保措施。   
一、抵押反担保措施抵押物的范围:企业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企业所有的机器、交通工具和其他财产;企业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企业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机器、交通工具和其他财产}企业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企业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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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社会上非法集资的事件频频发生,为了提高自己的这个防骗意识,所以我想知道非法集资常见形式的内容有什么?
[律师回复] 根据《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非法集资可能涉嫌的罪名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等。非法集资的特点有: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通常承诺的利息要比正常理财、投资收益高很多;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
根据《关于进一步打击非法集资等活动的通知》(银发[1999]289号)的相关规定,非法集资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①通过发行有价证券、会员卡或债务凭证等形式吸收资金。
②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高息集资。
③利用民间会社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④)以签订商品经销等经济合同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⑤以发行或变相发行彩票的形式集资。
⑥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
⑦利用果园或庄园开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⑧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⑨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⑩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以上就是对非法集资常见形式的内容有什么问题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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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债权实现的形式有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担保债权实现的形式有什么?问题解答如下, 有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等
《担保法》第6条规定,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二、《担保法》第33条规定,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可以抵押财产有:
(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二)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三)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四)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五)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六)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三、动产质押
《担保法》第63条规定,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四、权利质押
1、依据《担保法》第75条的规定,可以质押的权利有:
(一)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
(二)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
(三)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四)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
2、依据《物权法》第223条规定,可以质押的权利有:
(一)汇票、支票、本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担保法》第82条规定,留置是指依照本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依据《担保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留置权主要适用于: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法律规定可以留置的债权。
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不得留置的物
《担保法》第89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七、依据《合同法》第73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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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婚车租赁合同范本】   甲方(用车方):______________乙方(服务提供方):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服务协议。   第一条:服务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____分   到达第一场所:______市_______区_________路(街)______号______   第二条:服务车型及服务费结婚用车车型确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放认可合同确认车型当天若有特殊原因无法到场,例如:事先抛锚,撞毁,车子已出售等,乙方可用同等级别的或者更高级别的车型代替合同指定车型)   婚礼用车服务费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元,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整。   使用时限:婚车根据甲方到第一现场后起算5小时50公里标准,花店给予30分钟扎花时间,超时每小时_______元,超公里每公里________元。(备注:或改用其他计算租金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名:自驾车型在新郎驾驶过程中由于操作不当有任何内部或者外部损伤均又甲方自行承担,维修费用于用车后48小时跟乙方结清。   第三条:定金几服务费支付方法协议签署时,甲方支付定金_______元,余款_______元婚车当天车到现场结清网上支付宝定金确认后本协议生效,支付宝全额付款可在用车完后24小时内确认   第四条:乙方的责任乙方应严格遵守协议的约定,及时有效,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服务。   第五条:甲方的违约责任若甲方违约,则定金不予退还;若定金也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乙方有继续追索的权利。 甲方延迟支付服务费的,乙方可以催告其在__3__天内支付,并要求甲方支付总服务费____30%的违约金。 若催告期限届满甲方仍未付款的,乙方可以单方解除协议,并要求甲方支付总服务费____30%的违约金。   第六条若乙方单方面终止协议,则应退还已收的所有款项,其中定金应双倍返还。乙放所提供的服务与协议规定的不相符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总服务费___30_%的违约金 乙方委托第三方履行协议全部或者部分服务项目的,如第三方所提供的服务与本协议规定不相符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法因本协议所产生的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或向庆典行业商会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申请调解。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想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及附件,补充协议,变更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并在甲方按协议交纳相应款项后,即时生效。   本协议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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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作为一个普通的中国公民还有很多事情不太清楚,还有许多问题需要我们去了解,请问关于无效劳动合同的常见形式有哪些?
[律师回复] 全部无效
根据《劳动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无效劳动合同的表现形式为: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2)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如果订立劳动合同时,当事人一方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有意制造假象欺骗对方,致使另一方上当受骗,造成与实际情况不符的认识和判断,从而同意订立的劳动合同,则属于采取欺诈手段订立的合同。威胁手段,指当事人一方用可能实现的危害对方人身或财产安全的行为相要挟,迫使对方违背意愿而与其订立劳动合同。无论是采取欺诈手段还是威胁手段,所订立的劳动合同都违背了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它的后果是侵犯了一方当事人的权益,因而这种劳动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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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根据《劳动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也就是说,劳动合同的无效不能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决定。
你好律师,网络犯罪的表现形式常见得有非法侵入吗?希望懂的朋友多多指点一二,谢谢了。
[律师回复] 同传统的犯罪相比,网络犯罪具有一些独特的特点:即成本低、传播迅速,传播范围广;互动性、隐蔽性高,取证困难;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网络犯罪是典型的计算机犯罪[4]。

一,成本低、传播迅速,传播范围广。就电子邮件而言,比起传统寄信所花的成本少得多,尤其是寄到国外的邮件。网络的发展,只要敲一下键盘,几秒种就可以把电子邮件发给众多的人。理论上而言,接受者是全世界的人。

二,互动性、隐蔽性高,取证困难。网络发展形成了一个虚拟的电脑空间,既消除了国境线,也打破了社会和空间界限,使得双向性、多向性交流传播成为可能。在这个虚拟空间里对所有事物的描述都仅仅是一堆冷冰冰的密码数据,因此谁掌握了密码就等于获得了对财产等权利的控制权,就可以在任何地方登陆网站。

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随着计算机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从国防、电力到银行和电话系统此刻都是数字化、网络化,一旦这些部门遭到侵入和破坏,后果将不可设想。

四,网络犯罪是典型的计算机犯罪。时下对什么是计算机犯罪理论界有多种观点,其中双重说(即行为人以计算机为工具或以其为攻击对象而实施的犯罪行为)的定义比较科学。网络犯罪比较常见的偷窥、复制、更改或者删除计算机数据、信息的犯罪,散布破坏性病毒、逻辑炸弹或者放置后门程序的犯罪,就是典型的以计算机为对象的犯罪,而网络色情传播犯罪、网络侮辱、诽谤与恐吓犯罪以及网络 诈骗、教唆等犯罪,则是以计算机网络形成的虚拟空间作为犯罪工具、犯罪场所进行的犯罪。
我小孩今年刚刚毕业,要出去找工作,但是现在很多公司都非法集资,怕我小孩受骗,所以我咨询一下对于非法集资的常见形式有什么
[律师回复] 以下是对于非法集资的常见形式的回答,希望帮到你。
以下是官方公布的七种非法集资的典型形式:

(一)假冒民营银行的名义,借国家支持民间资本发起设立金融机构的政策,谎称已经获得或者正在申办民营银行的牌照,虚构民营银行的名义发售原始股或吸收存款。

(二)非融资性担保企业以开展担保业务为名非法集资。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发售虚假的理财产品;二是虚构借款方,以提供借款担保名义非法吸收资金。

(三)打着境外投资、高新科技开发旗号,假冒或者虚构国际知名公司设立网站,并在网上发布销售境外基金、原始股、境外上市、开发高新技术等信息,虚构股权上市增值前景或者许诺高额预期回报,诱骗群众向指定的个人账户汇入资金,然后关闭网站,携款逃匿。

(四)以“养老”的旗号非法集资,主要有两个突出的形式:一是以投资养老公寓、异地联合安养为名,以高额回报、提供养老服务为诱饵, 引诱老年群众“加盟投资”;二是通过举办所谓的养生讲座、免费体检、免费旅游、发放小礼品方式,引诱老年人群众投入资金。

(五)是以高价回购收藏品为名非法集资,以毫无价值或价格低廉的纪念币、纪念钞、邮票等所谓的收藏品为工具,声称有巨大升值空间,承诺在约定时间后高价回购,引诱群众购买,然后携款潜逃。

(六)互联网投资中介平台(P2P),虚构投资项目,私设资金池,违规自融自担,宣称风险备用金由银行监管但却未充分披露相关监管信息,以高息为诱饵,进行集资诈骗。

(七)通过发布媒体广告、举行财富讲座、散发传单、微信、博客、电子邮件等形式,以销售理财产品、基金产品等为载体,承诺高收益,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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