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法规条款,若涉及网络诈骗时伴随出现了盗窃公共财、私有财产等情况,且犯罪金额在量刑标准内,亦或产生了其他恶劣严重程度的情节,便可将其认定为盗窃罪行。而至于该行为究竟是否构成真正意义上的盗窃罪,还需进一步依据实际情形中的各种详细事实与情节进行审慎的分析与判断。假设网络诈骗行为恰好符合盗窃罪所定义的构成要件,例如通过秘密手段获取他人财物,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规模等,那么便可依据盗窃罪的相关法律规定对其进行定罪并施以相应的惩罚。然而,倘若诈骗行为并未涉及到任何形式的盗窃财物,或者无法满足盗窃罪的构成要件,那么就不能将其判定为盗窃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网络诈骗是否构成洗钱罪
电信诈骗的洗钱环节属于洗钱罪范畴。所谓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性质及来源的行为,亦可称之为“洗钱”,这主要是指那些犯有不正当行为的犯罪分子为了掩盖他们的犯罪行动,而利用金融活动来对赃款进行处理,将“黑钱”洗白为可以合法流动并供其公开使用的资金。
《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洗钱罪】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一)提供资金账户的;
(二)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
(四)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依据我国现行的刑法法规,网络诈骗若是与盗窃公共和私人财产的行为相伴而生,并且涉及到的金额足够大或者存在其他极其恶劣的情节时,便有可能被认定为是盗窃犯罪。然而,需要注意的是,是否可以将此类情况归结为盗窃犯罪还需要结合具体的案情来进行深入的分析和判断。举例来说,如果该诈骗行为涉及到了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并且涉案金额又极为庞大的话,那么依照刑法相关规定,应以盗窃罪对其进行严厉惩处。相反地,如果没有明显的盗窃行为或是无法满足盗窃罪的法律要求,那么就难以将之划入到盗窃罪的范畴之内。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