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涉法律程序以及相应后果各异的取保候审转变成逮捕的情形,往往取决于个案的具体情节和状况。在实际操作中,若在取保候审阶段,侦查工作、公诉过程以及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了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涉及到被重新追究刑事责任的新犯罪行为或其证据已充足证明须对其实施追究刑事责任,并且同时满足逮捕的法定条件,那么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是人民法院便有权依法作出逮捕的决定。一旦被捕,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将被正式拘留,他们可能会面临更为严重的刑事制裁。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的明文规定,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都有着严格的时间限制,最长时限分别为十二个月和六个月。如在此期间内未能妥善处理案件,应立即解除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措施,并向相关人员和机构发出通知。若取保候审转变为逮捕,则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有关逮捕的相关条款执行,这些条款详细规定了逮捕的条件、程序及可能产生的后果。在被逮捕之后,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将被正式羁押,等待法院的进一步审理和判决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取保候审转外地怎么接受
在保释期间若因故须移送至他国,被怀疑人或被告方应事前向具体负责执行之机构(通常为当地公安局)提出申请,经核准通过后方能转至外地。在获准保释之后,当事人需严格履行保释期内的各项要求,例如定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行踪、不得擅自离境等等。
此外,切记保持通信畅通,以便随时接纳司法机关的通知及传讯召唤。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其他规定。
在实施取保候审阶段内,倘若发现了新的犯罪证据或者犯罪嫌疑人涉及到新的罪名,并且符合逮捕的法定条件,那么司法机关有权依法作出逮捕的决定。一旦被捕,犯罪嫌疑人将会承受更为严厉的刑事处罚。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为十二个月,如果超过这个期限仍未能结案,应当解除相应的措施并向有关各方发出通知。在被逮捕之后,犯罪嫌疑人将被关押等候法庭进行审理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