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归属问题应如何解决

最新修订 | 2024-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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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非婚生子女抚养权分配首先依赖父母协商,无果时交由司法机构审理。法院以子女全面发展为原则,不满两岁倾向母亲抚养,但父亲在母亲健康状况差、不尽责或子女不宜与母亲共同生活时有抚养资格。对于两周岁以上儿童,法院调解并考虑居住安排及轮流抚养。对于八岁以上未成年人,尊重其意愿但更看重父母的养育能力与子女成长环境,以利于其健康成长为裁决依据。法院对各种抚养方式持开放态度。
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归属问题应如何解决

一、非婚生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应如何解决

关于非婚生子女抚养权的分配问题,通常首先会采取由生父母双方自行协商解决的方案。

倘若协商无果,他们当然有权选择将此问题提交至相关司法机构审理。

诉讼过程中,法院将依据有利于子女全面发展的原则来做出判决。

针对不同年龄层段的未成年人,抚养权的归属也将有所差异。

一方面,对于未满两周岁的子女性别,我们倾向于让母亲承担起直接的抚养责任。

然而,若存在以下任一情况,父亲一方同样具备抚养资格:

(1)母亲身患难以治愈的传染病或是其他严重疾病,子女无法与其共度时光;

(2)尽管母亲具备抚养条件却未能尽责,而父亲坚持希望孩子能跟随他生活;

(3)基于各种其他特殊原因,子女确实不宜与母亲共同居住,例如母亲的经济状况以及生活环境极度恶劣,或者母亲行为道德败坏,不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甚至因其违法犯罪而被判处徒刑,以致于抚养子女变得可能性几乎为零等等。

另一方面,当涉及到已经年满两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抚养权的纷争若达不成共识,法院将会进行必要的调解工作。

在此过程中,如果当事人双方皆同意,当然可以遵循未成年子女由父方抚养,或者与母方居住的原则。

另外,从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角度出发,父母双方也可以尝试轮流抚养新生儿。

总之,法院对于以上各类抚养方式都会秉持开放态度予以许可。

至于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即使他们的主观意愿值得尊重,但法院并不会仅仅因为孩子的偏好就轻易做出最终判断。

具体来说,法院会考虑到父母双方的养育能力和抚养条件,并依据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做出来恰当的裁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非婚生子女同居案怎么判

在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对未婚分娩所产生的子女生存权利保障做出了明确规定,即未婚子女生而平等,不受任何形式的歧视或差别待遇。若非婚生子女的双亲选择共同生活(同居),则应依照法律规定承担起相应的责任及义务。在实际情形的审判过程中,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裁决。例如,若非婚生子女的父母选择同居,他们就必须共同承担起对孩子的抚养责任,并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抚养费用。

如若发生抚养权争议或者抚养费用支付等问题,法院将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款,结合当事人的具体情况进行公正裁决。若有一方未能履行其抚养义务,另一方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关于已非婚姻关系生育之子女的抚养权分配问题,首先应依赖于父母双方进行友好协商以达成共识;当无法协商成功之时,则需提交至司法机关进行严谨细致的审理。法院在此类案件中,将始终秉持着以子女全面发展为首要原则,对于未满两周岁的幼儿,通常会优先考虑将其交由母亲进行抚养;然而,若父亲在母亲身体状况欠佳、未能尽到相应责任或者子女不适合与其共同生活的情况下,也有资格获得抚养权。针对年龄超过两周岁的儿童,法院将会进行深入的调解工作,同时兼顾居住安排以及轮流抚养等因素。至于年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法院将充分尊重他们的个人意愿,但更为关注的是父母的养育能力以及子女所处的成长环境,以此作为裁决的重要依据,以确保他们能够在健康快乐的氛围中茁壮成长。法院对于各类抚养方式均持有开放包容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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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生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一、非婚生子女抚养权纠纷如何解决根据《婚姻法》的相关司法解释,父母解除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有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人民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现行司法实践中,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有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同时,《婚姻法》还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因此,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有明确规定的,适用其规定;无明确规定的适用婚生子女的规定。
二、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归谁1非婚生子女由生母实际抚养。即与生母共同生活,那么,非婚生子女的生父应负担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直至子女能生活为止。负担多少、负担的方式,应根据子女的生父和生母的经济状况,先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拒绝履行抚养义务的,非婚生子女或其生母可诉请以判决的形式强制非婚生子女的生父依法履行抚养义务。2非婚生子女的生母再婚的,若继父愿意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的,则生父的抚养费和教育费可酌情减少或免除。若继父不愿意负担,则生父应支付的抚育费不能减免。3当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母将孩子送与他人收养时,那么孩子与收养人之间形成法律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这时,非婚生子女由养父母抚养,其与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解除,其生父母不再负担抚养义务。4非婚生子女的生父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即要求实际抚养子女时,可与子女的生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请求作出处理。应根据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的原则,并考虑双方的具体情况确定由何方抚养。在非婚生子女有识别能力的情况下,还应征求非婚生子女的意见。若审查后确定由生父实际抚养非婚生子女,那么,非婚生子女的生母应负担该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直至子女能生活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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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解决抚养权归属问题,父母不尽抚养义务怎么办?
[律师回复]
一、如何解决抚养权归属问题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
二、父母不尽抚养义务怎么办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无条件的,必须承担。这里的“子女”包括养子女。当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时候,子女可以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用。父母拒不负担的,子女还可以向人民提起追索抚养费的诉讼。抚养费用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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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生子女抚养权归属怎么判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日常生活中由于某种原因往往会有未办理结婚登记而生育孩子的情况,那么未婚生子,非婚生子女抚养权如何归属呢
根据婚姻法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生活为止,即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原则一致。
判决孩子抚养权的归属要根据父母双方的情况综合考虑哪一方对抚养孩子更加有利,包括平时与孩子的相处情况、经济情况、教育背景、孩子的年龄等等。
对于哺乳期内的孩子原则上判给母亲,除非有证据证明母亲对抚养孩子极为不利比如患有精神上的疾病、或者患有严重传染病、虐待孩子等情况,而对于八周岁以上的孩子则会考虑孩子本人的意愿,另外也会考虑长期与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因不会轻易改变孩子的生活环境。
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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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处理非婚生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
在处理非婚生子女抚养权的时候,其实往往就是按照处理婚生子女抚养权的规定进行。至于抚养权归哪一方,就要可能实际的情况如何。一般哺乳期内的子女由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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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书中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于女方,女方的抚养权归属于男方吗?
[律师回复]
一、判决书上小孩直接抚养人为女方是否表示抚养权归属女方判决书中显示“女儿由女方直接抚养”,就说明孩子的抚养权已经判给女方。但是,这里必须明确说明一点,虽然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于女方,但男方也有对孩子的抚养义务和探视权。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相关法律规定: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二、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和抚养费的范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第9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根据以上规定,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要钱的麻烦,二来可以折抵给付对方房款。但是,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不会判令其一次性支付。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婚姻法》解释(一)第21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所以,在离婚时,除生活费外,要充分考虑教育费和医疗费,在抚养费的标准(20~30%比例)范围内争取较高的比例。判决书上小孩直接抚养人为女方表明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女方。即便如此,男方对子女依然有抚养义务,它是通过支付抚养费的方式来体现的,除此之外,男方可以定期探视子女,双方应尽力保证子女的身心健康。至于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按月转入,也可以一次性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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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非婚生子女抚养权纠纷如何解决根据《婚姻法》的相关司法解释,父母解除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有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人民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现行司法实践中,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有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同时,《婚姻法》还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因此,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有明确规定的,适用其规定;无明确规定的适用婚生子女的规定。
二、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归谁1非婚生子女由生母实际抚养。即与生母共同生活,那么,非婚生子女的生父应负担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直至子女能生活为止。负担多少、负担的方式,应根据子女的生父和生母的经济状况,先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拒绝履行抚养义务的,非婚生子女或其生母可诉请以判决的形式强制非婚生子女的生父依法履行抚养义务。2非婚生子女的生母再婚的,若继父愿意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的,则生父的抚养费和教育费可酌情减少或免除。若继父不愿意负担,则生父应支付的抚育费不能减免。3当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母将孩子送与他人收养时,那么孩子与收养人之间形成法律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这时,非婚生子女由养父母抚养,其与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解除,其生父母不再负担抚养义务。4非婚生子女的生父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即要求实际抚养子女时,可与子女的生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请求作出处理。应根据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的原则,并考虑双方的具体情况确定由何方抚养。在非婚生子女有识别能力的情况下,还应征求非婚生子女的意见。若审查后确定由生父实际抚养非婚生子女,那么,非婚生子女的生母应负担该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直至子女能生活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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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大病及绝症的医疗费,以社会医疗保险能报销的为限,如子女因患有肾功能衰竭需要换肾的费用、子女患有白血病需要骨髓移植的费用等都不属于抚养费之列,父母只有道义上承担该费用的责任,而不存在法律上承担该费用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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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孩子归谁养:抚养权归属
一、判决抚养权归属的法律依据判决抚养权归属的基本原则是: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结合父母双方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妥善解决抚养权问题。有下述几种法定情形:除双方协议一致、女方患重病、有能力不抚养及其他确无法随母亲生活情形外,2周岁以下子女随母亲生活;2周岁以上孩子,双方同等机会,但是,考虑一方是否丧失生育能力、一方有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无其他子女、之前与子女生活时间长短比较、一方患病不宜随孩子生活以及祖父母和外祖父母与孩子的情感因素等;10周岁以上的孩子,应当考虑孩子本人的意见。双方可以轮流抚养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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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抚养权变更一方可以通过另行方式请求准予变更抚养权,也可以协议变更抚养权。变更抚养权时,有下列情形,予以准许:抚养子女一方患严重疾病或伤残无法继续抚养子女;抚养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或虐待子女或有其他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形;10周岁以上的孩子自愿与另一方生活;其他情形。变更抚养权之诉,取证比较困难。
四、非婚生子女抚养问题及双方均拒绝抚养孩子的问题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无差别,享受婚生子女所有的权利。不管是否婚生子女,如果双方均拒绝抚养孩子,在诉讼期间,可以裁定暂由一方抚养孩子。非诉讼期间,孩子遭到遗弃,后果严重则由刑法制裁;如果并没有严重后果,法律并没有规定强制性措施。
五、养子女、继子女抚养问题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未表示反对,并与该子女形成事实收养关系的,离婚后,应由双方负担子女的抚育费;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始终反对的,离婚后,应由收养方抚养该子女。
六、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29条、第3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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