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罪的立案工作通常交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在受害者向公安机关正式提出报案请求之时,公安机关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受害者的陈述以及其他相应的证据资料展开初步审查。若经过初步审查,公安机关发现存在足以证明犯罪事实存在,同时又需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可能性,并且该案件恰好属于其管辖范围之内的话,那么公安机关便应当启动立案侦查程序。在立案以后,公安机关将会致力于开展深入的调查取证活动,广泛搜集各类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实物证据、文字证据以及证人证言等等,以便进一步确认侵占罪的犯罪事实是否真实存在。倘若证据确凿充分,且满足起诉条件,公安机关则会将案件移交至检察机关进行审查起诉。
然而,若公安机关经审查认定犯罪事实尚不够清晰明确,证据亦有所欠缺,抑或犯罪情节相对较轻,无需追究刑事责任,那么公安机关有权做出不予立案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二、侵占罪法院受理条件包括什么
侵占罪案件的刑事立案所需要具备的具体条件包括:
1、首要的前提条件是被告人必须是在合法地占有了他人的财产后才能够触发这起犯罪行为;
2、其次,客观方面则要求被告人的行为表现为将属于他人所有并且由于各种原因被罪犯暂时代为保管的财务、被遗失物品或被掩埋物品非法据为已有,这种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需要达到一定金额的程度且被发现后必须拒绝归还给原主人;
3、最后,被告人在实施上述行为时必须是出于故意的心态,并且其主观意图必须是想要非法占有这些财物;
4、此外,构成侵占罪的起点金额也需要达到一定的标准。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侵占罪的立案工作通常交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在受害者向公安机关正式提出报案请求之时,公安机关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受害者的陈述以及其他相应的证据资料展开初步审查。若经过初步审查,公安机关发现存在足以证明犯罪事实存在,同时又需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可能性,并且该案件恰好属于其管辖范围之内的话,那么公安机关便应当启动立案侦查程序。在立案以后,公安机关将会致力于开展深入的调查取证活动,广泛搜集各类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实物证据、文字证据以及证人证言等等,以便进一步确认侵占罪的犯罪事实是否真实存在。倘若证据确凿充分,且满足起诉条件,公安机关则会将案件移交至检察机关进行审查起诉。
然而,若公安机关经审查认定犯罪事实尚不够清晰明确,证据亦有所欠缺,抑或犯罪情节相对较轻,无需追究刑事责任,那么公安机关有权做出不予立案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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