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罪属自诉案件之一,即若被害人未选择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则检察机构原则上并无主动立案的义务。唯有在被害人启动诉讼程序之后,检察机构方能依据案情的具体状况,审慎考虑是否予以立案。倘若被害人已发起诉讼,且案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所规定的侵占罪构成要件,那么检察机构有可能会依法立案。
然而,最终是否能够立案,仍需结合案件的具体事实与证据,以及是否达到了立案的相关标准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评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二、侵占罪检察院有权起诉吗
按照现行法规,侵占罪被列为需要被告知方可依法审理的案件类别之一。
因此,该案件仅能由当事人提起诉讼,无法转化为由国家公诉机关代表国家提起诉讼。
在我国各项相关法律条文中,侵占罪是被归类为自诉案件的一部分。
除非受害者亲自提出控告,否则司法机构不得自行启动对该案的审理程序。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贪污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侵占罪检察院会立案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