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曾有过危驾罪的历史污点,再度触犯该项罪名并未理所当然地施行合并惩罚原则。一般而言,唯有当一桩犯罪行为涵盖多个犯罪要件方能实现数罪并罚。然而,法庭在对犯罪者进行量刑裁定时,亦有可能顾及其过往案底记录,适度加大刑罚力度。这一做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关于累犯的相关规定相契合,即被判处在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罪犯,在服完刑期或获得赦免后,若在五年内再度犯下应处以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罪行,则视为累犯,必须予以从重惩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二、危险驾驶罪被开除了怎么办
当驾驶员因醉驾行为涉及危险驾驶罪时,依据法律规定,相关部门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若被告人最终被判有罪,那么其公职身份也将被依法解除。
然而,如若涉案人员在酒后驾车过程中并未酿成严重交通事故,未能达到犯罪标准,那么此种情况下其公职就无需被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若曾有过危驾罪的历史污点,再度触犯该项罪名并未理所当然地施行合并惩罚原则。一般而言,唯有当一桩犯罪行为涵盖多个犯罪要件方能实现数罪并罚。然而,法庭在对犯罪者进行量刑裁定时,亦有可能顾及其过往案底记录,适度加大刑罚力度。这一做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关于累犯的相关规定相契合,即被判处在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罪犯,在服完刑期或获得赦免后,若在五年内再度犯下应处以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罪行,则视为累犯,必须予以从重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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