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罪必须有罚金吗

最新修订 | 2024-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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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之规定,对于涉及贪污罪行的当事人,其惩罚方式主要包含有期徒刑、拘役、罚金、没收财产以及死刑等多种刑种。但是值得注意的是,此项法律条款并没有明确规定所有贪污罪案件都必须附加罚金,而是根据涉案金额的大小及情节严重程度,分别设定了相应的惩处措施。因此,在处理受贿罪案件时,罚金并非必然的处罚手段,而应视具体情况由法院裁定是否适用罚金刑。
受贿罪必须有罚金吗

一、受贿罪必须有罚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之规定,对于涉及贪污罪行的当事人,其惩罚方式主要包含有期徒刑拘役、罚金、没收财产以及死刑等多种刑种。但是值得注意的是,此项法律条款并没有明确规定所有贪污罪案件都必须附加罚金,而是根据涉案金额的大小及情节严重程度,分别设定了相应的惩处措施。因此,在处理受贿罪案件时,罚金并非必然的处罚手段,而应视具体情况由法院裁定是否适用罚金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二、受贿罪必须要求是不当得利

对于非法向他人索取财务之情形,无论此种行为是否实际“为他人谋求利益”,都有可能构成贪污罪。

然而,对于非法收取他人财物的案件,必须同时满足“为他人谋取利益”这个条件,才能够被判定为贪污罪。

值得注意的是,为他人谋取的利益是否正当、是否已经实现,这些因素并不影响对贪污罪的认定。无论是正当的利益,还是不正当的利益,亦或是是否真的为他人谋取到了利益,都不会改变贪污行为的成立。因此,为他人谋取利益仍然是贪污罪的重要客观要素,其具体表现形式就是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当国家公职人员在非法收取他人财物之前或之后,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时,他们实际上就与他人达成了以权力交换金钱的协议,这种情况会让公众产生这样的认知:即国家公职人员的职务行为是可以用金钱来购买的,只要给予足够的财物,便能让国家公职人员为自己谋取到各种各样的利益。这种现象无疑破坏了职务行为的公正性和不可收买性。

《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两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之规定,对于涉及贪污罪行的当事人,其惩罚方式主要包含有期徒刑、拘役、罚金、没收财产以及死刑等多种刑种。但是值得注意的是,此项法律条款并没有明确规定所有贪污罪案件都必须附加罚金,而是根据涉案金额的大小及情节严重程度,分别设定了相应的惩处措施。因此,在处理受贿罪案件时,罚金并非必然的处罚手段,而应视具体情况由法院裁定是否适用罚金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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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家有一个亲起因为在政府部门工作,时常有人拿着钱去贿赂他,现在被抓到了受贿,受贿被判几年以上必须没收财产
[律师回复]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第三百八十五条 【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第三百八十六条 【对犯受贿罪的处罚规定】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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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受贿罪被判刑一年缓期执行一年是否必须开除。
[律师回复] 并非必须开除,而是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单位也可以选择不解除,这是单位的权利和自由。缓刑也属于刑事处罚,《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对此有明确规定。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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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
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29.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依据劳动法
第二十五条解除劳动合同。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是指:被人民检察院免予的、被人民判处刑罚的、被人民依据刑法第三十二条免予刑事处分的。
劳动者被人民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缓刑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老公是在五年前考取的公务员,工作以后也一直本本分分的,但是最近有人举报老公受贿,然后就被监视了,那么这个监视居住必须派人监视吗
[律师回复]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人民检察院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决定和执行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但是,不得指定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
被监视居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一般都会有警察在同房间或室外看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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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罪必须有行贿主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受贿罪的构成不依赖于行贿者的存在。该罪名关注的是国家公职人员是否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或索取财物,并为他人谋利。即使无行贿行为,公职人员的此类行为仍可构成受贿罪。因此,受贿罪的成立不以行贿者的参与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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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法院对于起诉是否必须受理?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依照行政诉讼法规定,属于行政诉讼法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2.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纠纷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3.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比如调动工作、颁发奖金、分配住房等纠纷应向有关的主管部门申请解决。4.对不属于受诉人民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5.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的,告知原告按照申诉处理,但人民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判决、裁定是人民行使审判权的结果,一旦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同一诉讼标的再次提讼,只能向人民申诉,通过再审程序解决。但是人民裁定准许当事人撤诉的,当事人撤回的只是的权利,其实体民事权利还存在,因此,当事人还可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就同一诉讼标的再。例如,原告诉被告偿还借款,但不能出示有力的证据,于是撤诉,后来找到了借据又一次,也应允许。6.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的案件,在不得的期限内的,不予受理。例如,婚姻法规定,女方在怀孕期和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在这一时期男方提出离婚的,人民不予受理。7.判决不准离婚、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以及判决或者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的,不予受理。婚姻关系的基础是夫妻的感情,判决不准离婚,调解和好都是基于双方感情尚未完全破裂或者有和好的可能。为了有利于弥补夫妻双方的感情裂痕,有益于双方和好相处,需要给予他们一定的时间,如果马上又可以,不利于缓和夫妻双方原已存在的纠纷。规定判决或者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在一定期间内又,不予受理,是基于同样的考虑。
我有个亲戚被判了个人行贿罪,但是我觉得很奇怪,他那种情形不该判个人行贿罪的,所以想问一下个人行贿罪构成要件必须是哪些呢?
[律师回复] 您好,您可以参照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第三百九十三条 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贿取得的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九十三条 本法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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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受贿罪必处罚金吗
贪污受贿是违法行为,在处理这些案件时,罚金通常会被当作一种惩处手段,但也不是绝对的。罚金的目的主要是给犯罪者施加经济压力,让他们为自己的错误付出代价,同时也能起到预防违法行为的作用。 不过,具体要不要用罚金,以及罚金的数额是多少,需要综合考虑犯罪的性质、情节、危害性以及被告的经济状况等多种因素。如果犯罪情节比较严重,或者给社会造成的危害比较大,那么罚金的数额可能就会相应地提高;如果被告的经济状况确实比较困难,那么罚金的数额也可能会适当降低或者分期缴纳。 总之,在处理贪污受贿案件时,罚金只是一种惩处手段,不是唯一的手段。我们应该根据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到公正、公平、合理地惩处犯罪者,同时也能起到预防违法行为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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