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样才算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
非法持有毒品罪乃是对非法持有特定数量的毒品之犯罪行为的称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的明确规定,构成本罪须具备以下四项必要要件:首先,持有的行为须属非法,亦即无法律上的正当理由或合法授权而持有毒品;其次,持有的标的物须为毒品,如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等多种类型;再者,持有的数量需达法定标准,例如鸦片超过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超过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最后,持有的行为须为主动为之,即非因追捕过程中被揭发持有毒品的被动情况。若有人违反上述规定,非法持有符合上述数量要求的毒品,且无法律上的正当理由或合法授权,则其有可能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至于具体的刑罚裁量,将视所持毒品种类及数量,以及是否存在其他加重或减轻处罚的情节而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
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怎样才算构成侵占罪
关于侵占罪的认定,以下行为符合犯罪构成要件:
1、擅自将替他人保管的财务据为己有且在他人索讨时拒绝归还者;
2、明明知道该物品是他人交由自身保管的财务、遗忘物或埋藏物,却仍然非法占为己有为者;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非法持有毒品罪乃是对非法持有特定数量的毒品之犯罪行为的称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的明确规定,构成本罪须具备以下四项必要要件:首先,持有的行为须属非法,亦即无法律上的正当理由或合法授权而持有毒品;其次,持有的标的物须为毒品,如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等多种类型;再者,持有的数量需达法定标准,例如鸦片超过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超过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最后,持有的行为须为主动为之,即非因追捕过程中被揭发持有毒品的被动情况。若有人违反上述规定,非法持有符合上述数量要求的毒品,且无法律上的正当理由或合法授权,则其有可能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至于具体的刑罚裁量,将视所持毒品种类及数量,以及是否存在其他加重或减轻处罚的情节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