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追尾对方全责的保险赔不赔
在此情况下,若赔付金额并未超过保险理赔上限,那么保险公司将会全数承担相关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当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中发生事故,导致本车人员、被保险人和其他受害者遭受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时,保险公司有义务依照法定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来进行合理赔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
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二、追尾对方全责还用去拿责任认定书吗
在处理相关问题时,我们有必要明确一点,即缺少交通事故认定书,那么保险公司极有可能不会进行相应理赔。这主要因为在没有事故责任书的情况下,保险公司无法准确判断他们应该承担多少赔付责任。当车辆遭遇追尾事件且责任完全归咎于肇事者时,作为车主您无需主动向保险公司提出申请。此时,您只需将情况如实告知全责一方,并由其向保险公司报告,待保险公司完成对现场损失评估与确认后,便会按照规定给予赔款。若肇事方未能购买足额保险,亦或是事故责任人逃逸,则由肇事方自行承担所有赔偿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
在此情况下,若赔付金额并未超过保险理赔上限,那么保险公司将会全数承担相关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当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中发生事故,导致本车人员、被保险人和其他受害者遭受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时,保险公司有义务依照法定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来进行合理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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