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到什么程度构成猥亵罪

最新修订 | 2024-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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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若行为人满足以下条件,则构成猥亵罪:一,需达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完全能力;二,主观上明知故犯,以刺激性欲或满足自我欲望为目的,但非强行性关系;三,客观上采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对他人实施强制性的侮辱和猥亵行为。
达到什么程度构成猥亵罪

一、达到什么程度构成猥亵罪

如若满足以下各项条件,可判定行为人猥亵行为已构成猥亵罪:

首先,行为人须为年满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之人;

其次,行为人在主观心理状态方面必须是明知故犯,通常会对其本人或第三方产生刺激性欲或者实现自我欲望的操控,但却未包含强行与他人发生性关系之目的;

最后,于客观事实层面,行为人确实采取了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对他人进行强制性的侮辱和猥亵。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二、达到什么程度才叫袭警罪

根据我国公共安全管理部门对于涉嫌袭警罪案情的判断准则,若出现以下情况将被认定为需进行刑事立案:即嫌疑人采取包括撕咬、踢击、抱摔、投掷等方式,直接对执法人员的人身造成了伤害;或者是通过破坏、损毁、抢夺执法人员正在使用的警车、警械等警务设备,从而对执法人员的人身构成威胁;又或者是在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时,虽然没有直接实施暴力行为,但是却以实施暴力相威胁等情况。

《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妨害公务罪、袭警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若满足以下各项条件,可判定行为人的猥亵行为已构成猥亵罪:

首先,行为人须为年满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之人;

其次,行为人在主观心理状态方面必须是明知故犯,通常会对其本人或第三方产生刺激性欲或者实现自我欲望的操控,但却未包含强行与他人发生性关系之目的;

最后,于客观事实层面,行为人确实采取了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对他人进行强制性的侮辱和猥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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猥亵多大的才不构成猥亵罪
若未成年人满十六周岁实施猥亵儿童行为,需承担刑事责任。犯猥亵儿童罪者,可能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若该行为发生在聚众或公共场所,或有其他严重恶劣情节,刑罚将加重至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律对未成年犯罪者亦有明确制裁,以维护儿童权益和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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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猥亵儿童达成谅解有什么用 刑事谅解书是刑法中规定的酌定量刑情节之 一,在没有法定的减刑情节的情况下,该谅解书对于刑事诉讼中的辩护方就成了重要的答辩工具,在现代刑事诉讼日渐发达的今天,刑事谅解书越来越受到重视。 刑事谅解书,一般指刑事案件的受害人与嫌疑人或其家属之间,就刑事案件的结果达成和解,而由被害人一方所出具的法律性质的书面文件。谅解书一般在提起公诉至法庭质证环节完成,其在刑法上有着酌定减轻,从轻的效力。 刑事谅解书本身并无固定格式,出具谅解书的目的是减轻犯罪嫌疑人处罚,有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所以谅解书是受害人向犯罪人员的家属开具的,一般由承办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进行具体办理,但如果情节轻微不需要聘请律师的,可以参照本谅解书格式。 谅解书前提造成受害人伤害,应当写明赔偿已达成协议,并且实际赔偿结束,如果没有致受害人伤害则无需要表述,但谅解书的重点要表达清楚受害者已经谅解,同时受害人请求免予追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 猥亵儿童罪量刑 《刑法》规定:犯本罪的,依“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从重处罚,聚众或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的,应依“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从重处罚。 《刑法》 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猥亵妇女的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依照上述规定,也就是说,行为人只有在“聚众或者在公众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时才将处以5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人民量刑指导意见(试行)》 第一百一十一条猥亵儿童的重处规定:“猥亵儿童的,重处20%。” 第一百一十二条个罪自由裁量权规则:“按本节规定对个案量刑时,合议庭(独任庭)根据人身危险性、社会危害性综合量刑要素考虑,依第一百一十条量刑时,可 行使一年以内的自由裁量权。” 对于猥亵儿童罪量刑需要注意以下两点: 首先,这里的儿童是指不满14周岁的成年人,既包括女孩,也包括男孩。 其次,猥亵是指用以外方法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猥亵的手段如抠摸、舌舔、吸吮、亲吻、搂抱、、等行为。 猥亵儿童犯罪是一种恶性犯罪,被侵害的儿童或者未成年人,往往遭受到重大的精神伤害,但根据现有的法律,被害人在附带民事诉讼中提出的精神损害赔偿诉请往往无法得到支持。此时为了能够减轻刑罚,猥亵儿童的犯罪分子可以积极赔偿受害人,给予一定的经济赔偿,请求获得被害人的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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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构成猥亵罪如何判断,猥亵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律师回复]
一、怎么认定猥亵罪认定猥亵罪,需要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进行分析:
(一)主体要件: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
(二)主观要件:故意,通常表现出或者满足行为人或第二者的的倾向,但不具有强行奸淫的目的(对男童和男性的猥亵包括奸淫行为);
(三)客体要件:侵犯了社会对自然人的性羞耻心合法的保护;
(四)客观要件: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他人。
二、猥亵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关于猥亵罪的认定,一般从两个方面来看:
(一)猥亵罪与一般猥亵
首先,要将强制猥亵他人行为与非强制性猥亵他人行为区分开来,猥亵罪只针对以强制方法猥亵他人的行为,对于非强制性的猥亵他人行为不能视作犯罪。
其次,并非任何强制猥亵他人的行为都构成强制猥亵他人罪。猥亵罪对强制猥亵他人罪的构成虽然未规定“情节严重”之要件,但不能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强制猥亵他人行为亦视作为犯罪。
最后,猥亵行为不构成犯罪时,可以依据治安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处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二)猥亵罪与侮辱罪对象情况不同:猥亵罪一般是以不特定的人为对象;而侮辱罪中的行为,是针对特定的对象实施的目的动机不同:猥亵罪一般是出于闹事取乐、寻求精神;而侮辱罪一般是出于个人恩怨、嫉妒或报复,目的是贬损特定他人的人格和名誉
是否构成猥亵罪,如何判断,猥亵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律师回复] 一、怎么认定猥亵罪认定猥亵罪,需要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进行分析: (一)主体要件: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 (二)主观要件:故意,通常表现出或者满足行为人或第二者的的倾向,但不具有强行奸淫的目的(对男童和男性的猥亵包括奸淫行为); (三)客体要件:侵犯了社会对自然人的性羞耻心合法的保护; (四)客观要件: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他人。 二、猥亵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关于猥亵罪的认定,一般从两个方面来看: (一)猥亵罪与一般猥亵 首先,要将强制猥亵他人行为与非强制性猥亵他人行为区分开来,猥亵罪只针对以强制方法猥亵他人的行为,对于非强制性的猥亵他人行为不能视作犯罪。 其次,并非任何强制猥亵他人的行为都构成强制猥亵他人罪。猥亵罪对强制猥亵他人罪的构成虽然未规定“情节严重”之要件,但不能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强制猥亵他人行为亦视作为犯罪。 最后,猥亵行为不构成犯罪时,可以依据治安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处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二)猥亵罪与侮辱罪对象情况不同:猥亵罪一般是以不特定的人为对象;而侮辱罪中的行为,是针对特定的对象实施的目的动机不同:猥亵罪一般是出于闹事取乐、寻求精神;而侮辱罪一般是出于个人恩怨、嫉妒或报复,目的是贬损特定他人的人格和名誉
是否构成猥亵罪如何判断,猥亵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律师回复]
一、怎么认定猥亵罪认定猥亵罪,需要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进行分析:
(一)主体要件: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
(二)主观要件:故意,通常表现出或者满足行为人或第二者的的倾向,但不具有强行奸淫的目的(对男童和男性的猥亵包括奸淫行为);
(三)客体要件:侵犯了社会对自然人的性羞耻心合法的保护;
(四)客观要件: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他人。
二、猥亵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关于猥亵罪的认定,一般从两个方面来看:
(一)猥亵罪与一般猥亵
首先,要将强制猥亵他人行为与非强制性猥亵他人行为区分开来,猥亵罪只针对以强制方法猥亵他人的行为,对于非强制性的猥亵他人行为不能视作犯罪。
其次,并非任何强制猥亵他人的行为都构成强制猥亵他人罪。猥亵罪对强制猥亵他人罪的构成虽然未规定“情节严重”之要件,但不能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强制猥亵他人行为亦视作为犯罪。
最后,猥亵行为不构成犯罪时,可以依据治安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处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二)猥亵罪与侮辱罪对象情况不同:猥亵罪一般是以不特定的人为对象;而侮辱罪中的行为,是针对特定的对象实施的目的动机不同:猥亵罪一般是出于闹事取乐、寻求精神;而侮辱罪一般是出于个人恩怨、嫉妒或报复,目的是贬损特定他人的人格和名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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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不到一般猥亵罪的惩罚是什么
若行为人未采用暴力、胁迫或其他非法手段对他人进行猥亵或侮辱,不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的强制猥亵、侮辱罪的构成要件,则不构成该罪名,不会受到相应刑罚。即使行为达到猥亵程度,若情节轻微,可能不构成犯罪,但仍可根据相关法规采取适当措施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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猥琐猥亵罪构成标准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大家请注意:根据2015年11月1日正式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猥亵罪的对象从妇女扩大到他人,男人的性自由也将得到法律保护。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妇女的身体自由权和隐私权、名誉权。所谓身体自由权,是指他人的身体的动静举止不受非法干预为内容的人格权,所谓隐私权,是指他人所享有的对其个人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有领域进行支配的一种人格权,其私有领域的不可侵犯(包括其身体不能偷看、猥亵等)是其重要权能所谓名誉权,是他人所享有的就其自身属性和特点表现出来的礼会价值而获得社会公正评价的权利。强制猥亵他人,即使他人身体的动静举止受到非法干预,同时使其私有领域受到侵犯,侵犯了他人的身体自由权和隐私权,侮辱他人,损害了他人的名誉权。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他人的行为。
首先,行为人猥亵、侮辱他人具有违背他人意志的本质特征。违背他人意志,即缺乏他人的真实同意。如果他人对于行为人的猥亵行为表示同意,不能成立本罪。他人同意行为人所进行的各种淫秽下流的动作,如采用下流的语言调戏的,自然也谈不上侮辱他人的行为。
其次,行为人采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实施了强制猥亵、侮辱他人的行为。
所谓暴力,是指对被害者的人身采取殴打、捆绑、堵嘴、掐脖子、按倒等侵害人身安全或者人身自由的方法,使他人不能反抗。所谓胁迫,是指对被害他人采取威胁、恐吓等方法实行精神上的强制,使他人不能反抗。例如,以杀害、伤害、揭发隐私、毁坏私誉、加害亲属等相威胁:利用收养关系、从属关系、职务权力以及使被害者处于孤立无援的环境进行挟制等。所谓其他手段,是指暴力、胁迫以外的其他使妇女无法反抗、不知反抗的手段。例如,利用封建进行恐吓、欺骗或者利用他人患病、熟睡之机进行猥亵;利用酒灌醉、药物麻醉、药物等方法对他人进行猥亵;利用或者假冒治病对他人进行猥亵等等。
所谓猥亵,是指以或满足为目的,用以外的方法实施的淫秽行为。猥亵既可以发生在男女之间,也可以发也于同性之间。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通常表现出或者满足行为人或第二者的的倾向,但不具有强行奸淫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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猥亵罪的构成要件,猥亵罪罪与非罪的界限
[律师回复] 对于猥亵罪的构成要件,猥亵罪罪与非罪的界限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大家请注意:根据2015年11月1日正式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猥亵罪的对象从妇女扩大到他人,男人的性自由也将得到法律保护。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妇女的身体自由权和隐私权、名誉权。所谓身体自由权,是指他人的身体的动静举止不受非法干预为内容的人格权,所谓隐私权,是指他人所享有的对其个人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有领域进行支配的一种人格权,其私有领域的不可侵犯(包括其身体不能偷看、猥亵等)是其重要权能所谓名誉权,是他人所享有的就其自身属性和特点表现出来的礼会价值而获得社会公正评价的权利。强制猥亵他人,即使他人身体的动静举止受到非法干预,同时使其私有领域受到侵犯,侵犯了他人的身体自由权和隐私权,侮辱他人,损害了他人的名誉权。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他人的行为。
首先,行为人猥亵、侮辱他人具有违背他人意志的本质特征。违背他人意志,即缺乏他人的真实同意。如果他人对于行为人的猥亵行为表示同意,不能成立本罪。他人同意行为人所进行的各种淫秽下流的动作,如采用下流的语言调戏的,自然也谈不上侮辱他人的行为。
其次,行为人采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实施了强制猥亵、侮辱他人的行为。
所谓暴力,是指对被害者的人身采取殴打、捆绑、堵嘴、掐脖子、按倒等侵害人身安全或者人身自由的方法,使他人不能反抗。所谓胁迫,是指对被害他人采取威胁、恐吓等方法实行精神上的强制,使他人不能反抗。例如,以杀害、伤害、揭发隐私、毁坏私誉、加害亲属等相威胁:利用收养关系、从属关系、职务权力以及使被害者处于孤立无援的环境进行挟制等。所谓其他手段,是指暴力、胁迫以外的其他使妇女无法反抗、不知反抗的手段。例如,利用封建进行恐吓、欺骗或者利用他人患病、熟睡之机进行猥亵;利用酒灌醉、药物麻醉、药物等方法对他人进行猥亵;利用或者假冒治病对他人进行猥亵等等。
所谓猥亵,是指以或满足为目的,用以外的方法实施的淫秽行为。猥亵既可以发生在男女之间,也可以发也于同性之间。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通常表现出或者满足行为人或第二者的的倾向,但不具有强行奸淫的目的。
男生遭顺风车男司机猥亵!是否构成猥亵罪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猥亵男生,是否构成猥亵罪?
1、主体要件: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
2、主观要件:故意,通常表现出或者满足行为人或第二者的的倾向,但不具有强行奸淫的目的(对男 童和男性的猥亵包括奸淫行为);
3、客体要件:侵犯了社会对自然人的性羞耻心合法的保护;
4、客观要件: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
过去我国刑法中对于猥亵罪的犯罪对象仅限于妇女和不满14岁的儿童。11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
(九)》修改了刑法第237条强制猥亵妇女、儿童罪的条款,将猥亵妇女改为猥亵他人,“他人”当然既包括妇女,也包括男性。刑法修正案九生效后,性骚扰男性情节严重的,也可能构成犯罪。
二、猥亵罪和罪的区别
1、猥亵罪只指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制侮辱妇女的行为。
《刑法》第237条第1款、第2款的规定,犯本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犯罪的客体是未成年人的,或者犯罪主体是主观直接故意的,再者是在聚众或公共场所当众犯本罪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2、罪与通奸行为
在男女发生性行为前,既不违背妇女意志,又无勉强女方变范的行为,双方从内心到外部表现形式完全自愿,属典型的通奸行为。即使事后,因被揭穿,女方为保住自己的脸面而告男方,或因女方事后反悔而告男方,均不能定罪。
3、对“半推半就”的奸淫行为的认定
所谓半推半就,是指行为人与妇女发生性行为时,该妇女既有“就”的一面即同意的表现,又有“推”的一面即不同意的表现。应当全面审查男女双方的关系怎样,性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环境条件如何,行奸后妇女的态度如何,该妇女的道德品行、生活作风情况等等。如果查明“就”是主要的,则属假推真就,不能视为违背妇女意志而以该罪治罪科刑。反之“推”是主要的,应认定为违背妇女意志,应当以罪论处。
,《刑法修正案
(九)》将猥亵妇女改为猥亵他人,“他人”当然既包括妇女,也包括男性。所以此顺风车司机行为已经构成了猥亵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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