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车祸什么时候保险不赔

最新修订 | 2024-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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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同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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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4年高级合伙人
专家导读 对于因酒后驾车、无证驾驶或行驶证未通过年度检验而导致的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将不予承担赔偿责任。我们强烈呼吁所有驾驶员遵守交通法规,切勿酒后驾车,确保持有有效驾驶证,并按时进行行驶证的年度检验。这些规定不仅是为了保障驾驶员自身的安全,更是对他人生命安全的尊重。让我们共同维护道路交通秩序,营造安全、和谐的出行环境。
出车祸什么时候保险不赔

一、出车祸什么时候保险不赔

1、在饮酒后进行驾车或者未持有有效驾驶证以及行驶证没有进行年度检验的情况下所造成的事故不予赔偿

2、由于自然灾害地震而引发的事故同样得不到赔偿。这种方式是遵循了绝大多数财产保险公司都不会承担地震风险的行业惯例,同时也是因为缺乏相关的数据和实践经验,保险监管机构并不鼓励保险公司对此类风险进行承保。

3、对于因精神上受到伤害而产生的经济损失,我们同样无法提供赔偿。

4、在车辆维修过程中所产生的任何损失,我们同样无法给予赔偿。

5、当汽车发动机进水并因此导致的发动机损坏,我们同样无法提供赔偿。

6、轮胎爆裂所引起的事故,我们同样无法提供赔偿。

7、如果您是被自己车上的物品撞击受伤,那么我们同样无法提供赔偿。

保险法》第三十九条:“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二、出车祸什么情况下吊销驾驶证

关于交通事故所导致驾照被注销相关法律规定如下:

(1)若因重大违规行为或造成严重后果而被撤销驾驶证,申请人需在三年后方可申请新的驾驶执照考试;

(2)对于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辆而导致驾驶证被吊销的情况,申请人在五年内将无法再次获得驾驶证资格;

(3)若驾驶员醉酒驾驶运营性质的机动车辆,其驾驶证将被依法吊销且在十年内皆不可恢复;

(4)若驾驶员因酒精影响而驾驶运营性质的机动车辆并因此导致驾驶证被吊销,则申请人须在五年内禁止再次获得驾驶证。

此外还有几种情况下会被强制性扣留驾驶证

1、申请人在饮酒状态下驾驶机动车

2、将机动车交给尚未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或者已经被吊销、暂扣的人员进行驾驶操作,包含管理和支配机动车;

3、机动车行驶速度超过法定规定速度上限的50%以上;

4、在驾驶过程中有明显迹象表明机动车存在拼装或报废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1、在饮酒后进行驾车或者未持有有效驾驶证以及行驶证没有进行年度检验的情况下所造成的事故不予赔偿。

2、由于自然灾害地震而引发的事故同样得不到赔偿。这种方式是遵循了绝大多数财产保险公司都不会承担地震风险的行业惯例,同时也是因为缺乏相关的数据和实践经验,保险监管机构并不鼓励保险公司对此类风险进行承保。

3、对于因精神上受到伤害而产生的经济损失,我们同样无法提供赔偿。

4、在车辆维修过程中所产生的任何损失,我们同样无法给予赔偿。

5、当汽车发动机进水并因此导致的发动机损坏,我们同样无法提供赔偿。

6、轮胎爆裂所引起的事故,我们同样无法提供赔偿。

7、如果您是被自己车上的物品撞击受伤,那么我们同样无法提供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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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我朋友开车的时候不小心出了车祸,现在准备要申请赔偿了,出车祸一般赔偿多少钱呢??
[律师回复] (一)医疗费 医疗费包括当事人为治疗伤疾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康复费、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调解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可参照调解结案时的时令标准进行计算。
(二)误工费 误工费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当事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当事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护理费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四)交通费 根据当事人和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以及参与死亡事故处理的死者亲属(不得超过三人)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五)住宿费 当事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从外地到本市处理交通事故,实际发生的住宿费。
(六)住院伙食补助费 参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七)营养费 营养费是指当事人为辅助治疗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营养费根据当事人伤残程度参照医院意见及营养费支出凭证确定。
(八)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根据当事人伤残等级,按照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九)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十)丧葬费 按照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十一)被扶养人生活费 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抚养人是指当事人依法应当承担抚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抚养人还有其他抚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当事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抚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十二)死亡赔偿金 按照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车祸伤者什么时候出院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法律意见】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时间:
1.对于损伤可能导致并发症和后遗症的,如涉及中枢或周围神经系统损害、视听功能障碍、关节功能障碍、毁容、可能出现并发症影响鉴定结论的,在并发症和后遗症没有确定之前,委托伤残鉴定的时间不宜过早,否则,伤残鉴定的等级低于实际的等级,对伤者不利。2.对于损伤不可能导致并发症和后遗症的,有些人认为委托伤残鉴定的时间应在治疗终结即出院后马上进行,因为有些疾病随着时间推移,会导致伤残级别降低,甚至达不到伤残级别了,这是不对的,评残主要看的是你恢复的情况还有医治医院的病历等材料,与恢复时间无关。
3.对需要做第二次手术的伤者,第二次手术结束也就是体内没有钢板或者钢针才算是治疗完全结束,应该在第二次手术结束之后进行评残,否则没有评残资格
4、我国就人体损伤程度的鉴定已经出台了相关规定:凡是以容貌损害或者器官(脑、听器、视器等)、肢体功能损害为主要评定依据的,须观察、检测损伤后果或者结局的,一般在损伤后3个月至6个月以内进行;
凡是疑难、复杂、一时不能确定损伤程度的,可以在治疗终结或者状态稳定后6个月以内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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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学员在学习驾驶中造成交通事故的,由教练员承担责任。而教练员在履职行为中,造成损害的,则应当由驾校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法律也规定,如果学员是故意的或有重大过失;或教练员是故意的或有重大过失,应当与驾校一起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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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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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于损伤可能导致并发症和后遗症的,如涉及中枢或周围神经系统损害、视听功能障碍、关节功能障碍、毁容、可能出现并发症影响鉴定结论的,在并发症和后遗症没有确定之前,委托伤残鉴定的时间不宜过早,否则,伤残鉴定的等级低于实际的等级,对伤者不利。2.对于损伤不可能导致并发症和后遗症的,有些人认为委托伤残鉴定的时间应在治疗终结即出院后马上进行,因为有些疾病随着时间推移,会导致伤残级别降低,甚至达不到伤残级别了,这是不对的,评残主要看的是你恢复的情况还有医治医院的病历等材料,与恢复时间无关。
3.对需要做第二次手术的伤者,第二次手术结束也就是体内没有钢板或者钢针才算是治疗完全结束,应该在第二次手术结束之后进行评残,否则没有评残资格
4、我国就人体损伤程度的鉴定已经出台了相关规定:凡是以容貌损害或者器官(脑、听器、视器等)、肢体功能损害为主要评定依据的,须观察、检测损伤后果或者结局的,一般在损伤后3个月至6个月以内进行;
凡是疑难、复杂、一时不能确定损伤程度的,可以在治疗终结或者状态稳定后6个月以内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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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保险什么时候不赔
车保险在下列情况下不赔: 1、加装的设备损坏不赔。买车后,很多车主会自己加装音响、冰箱、尾翼、行李架等设备。但一旦撞车造成损失,保险公司也不会对这些新增加的设备赔偿; 2、撞伤亲戚朋友不赔。保险中所谓“第三者”排除了以下四种人:即保险人、被保险人、本车发生事故时的驾驶员及其家庭成员、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但在一些实际案例中法院也不是都会支持这个拒赔的理由,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3、未年检、酒后驾车、无证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等情形,保险公司也会拒赔; 4、发动机进水后错误操作。就是车辆行驶到水深处,发动机熄火后,如果司机又强行打火造成损坏,属于操作不当造成的,保险公司拒赔; 5、车辆在修理期间发生事故的损失、未经定损就自行修理的、事故发生超过48小时未告知保险公司的、被保险人放弃追偿权的,这些情况保险公司不赔。其实各种险种都会有针对性的免赔条款,购买时注意就会知道,哪些情况下不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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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开车因为自己的疏忽,和其他车辆撞到一起了,想要索取赔偿,想了解下车祸怎么处理赔偿合适?
[律师回复] 发生保险事故后应在24小时内及时拨打报案电话向保险公司报案。这样有利于保险公司及时派人赶赴现场,判定事故原因。
2、协助查勘定损
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会迅速派人进行现场查勘,确定损失大小,并出具查勘报告。
在此环节,被保险人应当协助保险公司进行保险事故的查勘定损。
3、提交索赔单证
索赔时,被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向保险公司提交以下单证:
①出险通知书;
②保险单正本,机动车保险证,驾驶证,行驶证复印件;
③事故发生地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书,事故调解书;
④全车失窃须另提供保险合同约定的必备单证;
⑤涉及的第三者责任方追偿的赔案,须提供诉讼受理证明和追偿权利转让书;
⑥保险合同约定的其他单证。
4、赔款审核
保险公司根据车险合同条款、客户提交的索赔单证、查勘人员提供的查勘报告以及公司有关理赔规定,将作出是否赔偿以及赔偿多少的结论。
5、领取赔款
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事故,保险公司应当根据理赔结论通知被保险人办理领款手续。按照《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公司自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金额协议之日起10日内,保险公司应当履行支付赔款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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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车祸后车辆出险时误工费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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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下班时候出车祸,算不算工伤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算的。申请工伤认定需提交的材料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根据工伤申请的材料,需要补正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予以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材料完整的或者补齐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上下班时出现事故是否为工伤
1、伤害必须是“机动车事故”引起实践中,很多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事故伤害最终并没有认定工伤,其中关键因素是“机动车事故”的认定。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其中,“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而“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因此,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就不能够认定为工伤。最常见的上下班摔伤、自行车、电瓶车或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直接造成的伤害往往被排除在工伤认定范围之外。
2、伤害必须发生在“上下班途中”在《工伤保险条例》出台之前,国家有关政策将“上下班途中”表述为“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但后来出台的、效力等级更高的《工伤保险条例》只是表述为“上下班途中”。这一法律政策的变化促使目前对“上下班途中”如何理解众说纷纭,对这个问题形成了三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所谓上下班途中,是以其住房为代表的生活区域为一个点,以工作区域为另一个点,两点之间的合理路径。只有在符合上述条件的路径中,才能被称为上下班途中。
车祸伤者什么时候做伤残鉴定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法律意见】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是有时间限制的,所以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时机也是很重要的,因交通事故受伤,当事人认为自己的损伤已经造成残疾的,可在治疗终结后十五日内,向公安机关申请作伤残鉴定。公安机关接到伤残鉴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鉴定出伤残等级。当事人对伤残鉴定不服的,可在接到鉴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伤残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
【法律依据】
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
第五十九条?交通警察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七日内,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破获案件后七日内,需要检验、鉴定的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三日内,向交通事故处理机构负责人提交“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书”。调查报告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的基本情况;
(二)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
(三)交通事故的证据、检验、鉴定结论;
(四)交通事故成因分析;
(五)当事人的责任。
因交通事故当事人处于抢救状态无法取证,而现有证据不足以判明案件事实等特殊原因,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中止交通事故认定,提交“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书”的时间相应顺延。当中止认定的原因消失后,应当及时提交“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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