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对敲诈勒索罪实施不批准逮捕措施时,往往基于以下几种情形:
其次,犯罪嫌疑人能够主动投案自首并积极退回赃款、赔偿损失,从而获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再次,如果犯罪嫌疑人是初次犯罪或者偶然犯罪,没有任何不良记录或者前科劣迹;
第四点,评估该名犯罪嫌疑人体现在其有固定的职业岗位以及稳定的居住场所上,表明其已经无法对社会造成进一步危害等。综合以上因素,司法机关可能会认为没有必要采取逮捕行动来确保诉讼程序顺利完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二、敲诈勒索罪损失怎么赔偿
在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中,当个体因特定犯罪行为遭受严重侵害其财产权益的时候,有权发起民事诉讼活动并请求加害人作出相应赔偿,这种做法无疑是符合法律规范的。因此,被害者被敲诈勒索导致财产损失的情形下,是完全可以向加害人提出赔偿请求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对敲诈勒索罪实施不批准逮捕措施时,往往基于以下几种情形:
首先是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且社会危害性较小;
其次,犯罪嫌疑人能够主动投案自首并积极退回赃款、赔偿损失,从而获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再次,如果犯罪嫌疑人是初次犯罪或者偶然犯罪,没有任何不良记录或者前科劣迹;
第四点,评估该名犯罪嫌疑人体现在其有固定的职业岗位以及稳定的居住场所上,表明其已经无法对社会造成进一步危害等。综合以上因素,司法机关可能会认为没有必要采取逮捕行动来确保诉讼程序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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