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是否有诈骗罪

最新修订 | 2024-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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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须注意的是,非法集资行为本身并不意味着一律构成诈骗罪,然而,倘若在此类活动实施期间,行为人为谋求不正当利益而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手法,骗得了他人数额较大的财物,那么就有可能触犯诈骗罪名。举例来说,以夸大其词的宣传手段、高额回报率的承诺来诱惑他人参与投资,实际上却并未真的存在实际可行的投资项目或者资金运用目的,此时,行为人便有可能被认定为涉嫌诈骗罪。
非法集资是否有诈骗罪

一、非法集资是否有诈骗罪

须注意的是,非法集资行为本身并不意味着一律构成诈骗罪,然而,倘若在此类活动实施期间,行为人为谋求不正当利益而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手法,骗得了他人数额较大的财物,那么就有可能触犯诈骗罪名。举例来说,以夸大其词的宣传手段、高额回报率的承诺来诱惑他人参与投资,实际上却并未真的存在实际可行的投资项目或者资金运用目的,此时,行为人便有可能被认定为涉嫌诈骗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非法集资是诈骗罪是一种吗

在此指出,此类犯罪并不包含在集资诈骗罪之中。集资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不特定多数人的用以集资获利的资金,这些资金既可以为货币形式也可以是实物形态。而诈骗罪所侵害的对象则具有明确性和特定性,即行为人会针对某一特定的个人或者团体展开欺诈行为以获取他们的财产。在法律处理方面,这两种罪行对于构成犯罪所需的金额标准存在着显著的区别:若非法集资达到3000元人民币的程度尚不足以构成犯罪;

然而,诈骗罪却可能因为较低的涉案金额而被判定为犯罪。尽管如此,无论是集资诈骗还是诈骗,它们都违反了我国的刑法规定,因此在诉讼程序上的要求基本保持一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须注意的是,非法集资行为本身并不意味着一律构成诈骗罪,然而,倘若在此类活动实施期间,行为人为谋求不正当利益而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手法,骗得了他人数额较大的财物,那么就有可能触犯诈骗罪名。举例来说,以夸大其词的宣传手段、高额回报率的承诺来诱惑他人参与投资,实际上却并未真的存在实际可行的投资项目或者资金运用目的,此时,行为人便有可能被认定为涉嫌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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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和集资诈骗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非法集资和集资诈骗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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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非法集资与集资诈骗的区别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您好!非法集资在现行成文的法律、法规中没有明确的定义,只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诈骗罪案件具体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按照《立法法》的规定,司法解释不属于法律)中规定,非法集资是指“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未经有权机关批准向社会公众非法募集资金的行为”,根据《行政许可法》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部委规章不得设定行政许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应当经过批准或者取得行政许可的集资行为包括:金融机构吸收公众存款业务;企业公开发行股票、债券;从事保险业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机构公开发行基金等。集资诈骗罪的诈骗方法是“行为人采用虚构集资用途,以虚假证明文件和高回报率为诱饵”进行集资;依据《关于诈骗罪案件具体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非法集资是指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未经有权机关批准向社会公众非法募集资金的行为,可以看出在非法集资罪中,行为人的行为要具有一定的融资性。被害人要具有广泛性,也就是说对象有不特定性,如果犯罪嫌疑人是以骗取一定数量的熟人或者只是骗取了个别单位的公私财物只能以诈骗罪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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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与集资诈骗的区别
犯罪的对象不同。集资诈骗罪的对象是不特定多数人的用以集资获利的资金,包括金钱与财物;但诈骗罪的对象则是特定的,即行为人是针对某一特定的人或单位去实施诈骗行为并获取其钱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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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中间人非法集资诈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非法集资诈骗中间人如何处理 如果当初面对集资人的资金高回报率和一夜暴富之极度利诱,出资者始终守财如玉、一毛不拔,那他们后来就不可能沦为受害者。受害者对其财产的自愿投机(投资),乃是集资诈骗罪既遂的一个基本条件。问题就在于,这种自愿投资(投机),是因认识错误之故,还由冒险投机驱动。在集资诈骗案件中,受害者即便存在认识错误,那也不仅仅限于对集资人宣扬的回报蓝图这一个方面,而更多是对冒险投机的后果认识不足。而后者与集资人无关,应主要归责于受害者自己。 根据学界通说,诈骗罪的基本构造是“实施欺诈行为 相对人陷于认识错误 因认识错误而交付财产 集资人或第三人取得财产 财产交付人或第三人财产损失”。集资诈骗罪只不过是涉及非法集资的诈骗罪,其基本构造与普通诈骗罪并无二致。 集资诈骗罪的复杂性在于,集资人实施了欺诈,并不必然导致受害者陷于认识错误,亦不意味着受害者交出财产乃是集资人欺诈之结果。如上所述,大多数受害者与集资人都是亲友熟人,而且他们都是头脑灵活的先富起来的人,这意味着受害者并非在“无知之幕(或曰毫不知情)”中将资金交付给集资人。相反,他们对集资人过去是什么样的人、现在在做什么等基本信息,即便不是了然于胸,也绝非一无所知。作为多发于熟人之间的关系犯罪,集资人的欺诈行为要完全把受害者蒙在鼓里何其难哉,甚至根本不可能。司法案例表明,大多数受害者都不是由于集资人的欺诈行为而陷入认识错误,他们最终决定交付其财产的原因是复杂的,动机是多样的。将相关行为一概归咎于受害者的认识错误,实乃武断之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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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算非法集资诈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怎么样算非法集资诈骗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金融管理制度。在现代社会,资金是企业进行生产经营不可缺少的资源和生产要素。而生产者、经营者自有资金极为有限,因此间社会筹集资金成为一种越来越重要的金融活动。与此同时,一些名为集资、实为诈骗的犯罪行为也开始滋生、蔓延。这种集资诈骗行为采取欺骗手段蒙骗社会公众,不仅造成投资者的经济损失,同时更干扰了金融机构储蓄、贷款等业务的正常进行,破坏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广大投资者对集资活动的过分谨慎,甚至对金融机构进行集资也可能产生不信任感,影响了经济的发展。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实施了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构成本罪行为人在客观方面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必须有非法集资的行为。 (1)集资的主体应当是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条件的公司或者其他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 (2)公司、企业聚集资金的目的。 (3)公司、企业募集资金主要通过发行股票、债券或者融资租赁、联营、合资等方式进行,其中发行股票和债券是一种主要的集资方式。 (4)公司、企业在资金市场上募集资金的行为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 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依本节第200条的规定,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主体。 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上由故意构成,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即犯罪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将非法聚集的资金据为己有的目的。所谓据为己有,既包括将非法募集的资金置于非法集资的个人控制之下,也包括将非法募集的资金置于本单位的控制之下。在通常情况下,这种目的具体表现为将非法募集的资金的所有权转归自己所有、或任意挥霍,或占有资金后携款潜逃等。
我朋友遇到了一起非法集资诈骗案 现在想要进行起诉 请问非法集资诈骗如何告 哪些行为属于非法集资
[律师回复] 其特点是: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
  
二、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三、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
  
四、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
  非法集资主要有哪几种?
  根据《关于进一步打击非法集资等活动的通知》(银发[1999]289号)的相关规定,“非法集资”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
  
(1)通过发行有价证券、会员卡或债务凭证等形式吸收资金。
  
(2)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高息集资;
  
(3)利用民间会社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4)以签订商品经销等经济合同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5)以发行或变相发行彩票的形式集资;
  
(6)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
  
(7)利用果园或庄园开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怎样识别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的形式多样,隐蔽性和欺骗性越来越强,如何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有关部门建议:
  
1.要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和危害,提高识别能力,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对“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的投资项目进行冷静分析,避免上当受骗。
  
2.要结合非法集资的基本特征,主要看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以及其从事的集资活动是否获得相关的批准;是否承诺回报,非法集资行为一般具有许诺一定比例集资回报的特点。
  
3.要增强理性投资意识。高投资往往伴随着高风险,不规范的经济活动更是蕴藏这巨大风险。
  
4.要增强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意识。非法集资是违法行为,参与者投入非法集资的资金及相关利益不受法律保护。要认真识别,谨慎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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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集资诈骗罪怎么判
关于非法集资集资诈骗罪怎么判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犯罪情节严重程度和非法集资诈骗金额的不同决定罚金和刑期的长短。一般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可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更多关于的问题,可以从下方文章中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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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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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和合同诈骗是否一样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非法集资和合同诈骗是否一样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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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要怎样算非法集资诈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怎么样算非法集资诈骗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金融管理制度。在现代社会,资金是企业进行生产经营不可缺少的资源和生产要素。而生产者、经营者自有资金极为有限,因此间社会筹集资金成为一种越来越重要的金融活动。与此同时,一些名为集资、实为诈骗的犯罪行为也开始滋生、蔓延。这种集资诈骗行为采取欺骗手段蒙骗社会公众,不仅造成投资者的经济损失,同时更干扰了金融机构储蓄、贷款等业务的正常进行,破坏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广大投资者对集资活动的过分谨慎,甚至对金融机构进行集资也可能产生不信任感,影响了经济的发展。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实施了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构成本罪行为人在客观方面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必须有非法集资的行为。
(1)集资的主体应当是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条件的公司或者其他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
(2)公司、企业聚集资金的目的。
(3)公司、企业募集资金主要通过发行股票、债券或者融资租赁、联营、合资等方式进行,其中发行股票和债券是一种主要的集资方式。
(4)公司、企业在资金市场上募集资金的行为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
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依本节第200条的规定,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主体。
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上由故意构成,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即犯罪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将非法聚集的资金据为己有的目的。所谓据为己有,既包括将非法募集的资金置于非法集资的个人控制之下,也包括将非法募集的资金置于本单位的控制之下。在通常情况下,这种目的具体表现为将非法募集的资金的所有权转归自己所有、或任意挥霍,或占有资金后携款潜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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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诈骗罪怎么判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怎么样算非法集资诈骗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金融管理制度。在现代社会,资金是企业进行生产经营不可缺少的资源和生产要素。而生产者、经营者自有资金极为有限,因此间社会筹集资金成为一种越来越重要的金融活动。与此同时,一些名为集资、实为诈骗的犯罪行为也开始滋生、蔓延。这种集资诈骗行为采取欺骗手段蒙骗社会公众,不仅造成投资者的经济损失,同时更干扰了金融机构储蓄、贷款等业务的正常进行,破坏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广大投资者对集资活动的过分谨慎,甚至对金融机构进行集资也可能产生不信任感,影响了经济的发展。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实施了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构成本罪行为人在客观方面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必须有非法集资的行为。 (1)集资的主体应当是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条件的公司或者其他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 (2)公司、企业聚集资金的目的。 (3)公司、企业募集资金主要通过发行股票、债券或者融资租赁、联营、合资等方式进行,其中发行股票和债券是一种主要的集资方式。 (4)公司、企业在资金市场上募集资金的行为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 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依本节第200条的规定,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主体。 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上由故意构成,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即犯罪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将非法聚集的资金据为己有的目的。所谓据为己有,既包括将非法募集的资金置于非法集资的个人控制之下,也包括将非法募集的资金置于本单位的控制之下。在通常情况下,这种目的具体表现为将非法募集的资金的所有权转归自己所有、或任意挥霍,或占有资金后携款潜逃等。
非法集资诈骗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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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投诉非法集资诈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非法集资诈骗举报应该到哪个部门 可以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 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集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与筹集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 (二)肆意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 (三)携带集资款逃匿的; (四)将集资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 (五)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返还资金的; (六)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逃避返还资金的; (七)拒不交代资金去向,逃避返还资金的; (八)其他可以认定非法占有目的的情形。 非法集资罪立案标准: 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发行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擅自发行致使三十人以上的投资者购买了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的; (三)不能及时清偿或者清退的; (四)其他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相关知识:非法集资的特点是什么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 2、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3、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 4、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为掩饰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与投资人(受害人)签订合同,伪装成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最大限度地实现其骗取资金的最终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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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分辨集资诈骗与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是指“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未经有权机关批准向社会公众非法募集资金的行为”;集资诈骗罪的诈骗方法是“行为人采用虚构集资用途,以虚假证明文件和高回报率为诱饵” 进行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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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如何防止诈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非法集资有单位犯罪和个人犯罪之分,共同点都是利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非法手续集资的行为。非法集资人员通常会采用承诺回报给集资人高额的利息以利诱集资人的手段骗取财产。非法集资就是吸收社会富余资产的行为,企业也同样面临着非法集资的风险,企业如何规避非法集资一、企业如何规避非法集资企业如何规避非法集资风险在现代市场经济竞争中,企业只有正确选择融资方式来筹集生产经营活动中所需要的资金,才能保障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和扩大再生产的需要。企业集资是指企业做为筹资主体根据其生产经营、对外投资和调整资本结构等需要,通过筹资渠道和金融市场,运用筹资方式,经济有效地筹措和集中资本的活动。而由于集资渠道的多样性,因此一些企业的集资方式(如向本企业职工集资)有可能陷入非法集资的风险,如何在规避非法集资风险和取得有限的资金以支持企业发展是现代社会许多企业面临的问题,本文只要在于给集资的企业提供一些规避陷入非法集资风险的途径和具体操作方法。规避企业非法集资的途径主要是从最高人民公布的《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而来,该《解释》指出所谓非法集资,是指公司、企业、个人或其他组织,违反法律、法规,通过不正当的渠道,向社会公众或者集体募集资金的行为。针对房地产行业的非法集资行为,《解释》做了详细的规定: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处罚。“如果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目的,开发企业具备相应的资质,建设项目具有合法手续,且已与买房人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并按相关规定办理了过户手续,也就不会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解释》中提到,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主要用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能够及时清退所吸收资金,可以免予刑事处罚;情节显著轻微的,犯罪处理。意思就是只要经营者能够证明是主要用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就有很大的可能免于刑事处罚。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时主观上需要具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企业如何规避非法集资企业为保障自己的正常运营需要融资,在有富余资产时会将其投入市场贷放赚取利润,贷放资金时如果不慎很可能调入非法集资的陷阱中。要规避非法集资,企业要选择正确的融资方式,经营人员在融资时一定要留有足够证明融资是为了保证企业正常运营的证据,这样能最大可能的避免陷入非法集资的漩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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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诈骗怎样追回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非法集资诈骗款能否追回 一、能追回部分。各个案件情况不一样,追赃的情况也不一样。 二、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条关于涉案财物的追缴和处置问题 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的资金属于违法所得。以吸收的资金向集资参与人支付的利息、分红等回报,以及向帮助吸收资金人员支付的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费用,应当依法追缴。集资参与人本金尚未归还的,所支付的回报可予折抵本金。 将非法吸收的资金及其转换财物用于清偿债务或者转让给他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缴: (一)他人明知是上述资金及财物而收取的; (二)他人无偿取得上述资金及财物的; (三)他人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取得上述资金及财物的; (四)他人取得上述资金及财物系源于非法债务或者违法犯罪活动的; (五)其他依法应当追缴的情形。 查封、扣押、冻结的易贬值及保管、养护成本较高的涉案财物,可以在诉讼终结前依照有关规定变卖、拍卖。所得价款由查封、扣押、冻结机关予以保管,待诉讼终结后一并处置。 查封、扣押、冻结的涉案财物,一般应在诉讼终结后,返还集资参与人。涉案财物不足全部返还的,按照集资参与人的集资额比例返还。
非法集资诈骗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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