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一名个体遭受捕获且身负危险驾驶罪责之控诉,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该涉案人员拥有委托辩护律师的权利。然而在侦查阶段,他们仅能委任律师作为辩护人。侦查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在首次询问涉案人员或者采取强制性措施之时,必须向他们明确告知其享有委托辩护人的权利。若涉案人员、被告人身陷囹圄,他们亦可由其监护人或近亲代为委托辩护人。辩护人在接收到委托之后,应立即通知负责处理此案的相关机构。因此,当一个个体遭受到逮捕并面临危险驾驶罪责的指控时,他们应该尽快委托辩护人,以便在法律程序中得到适当的法律援助与辩护。辩护人将会代表涉案人员或被告人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诉讼、提出辩护意见等全方位的服务,以此来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二、危险驾驶罪被开除了怎么办
当驾驶员因醉驾行为涉及危险驾驶罪时,依据法律规定,相关部门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若被告人最终被判有罪,那么其公职身份也将被依法解除。
然而,如若涉案人员在酒后驾车过程中并未酿成严重交通事故,未能达到犯罪标准,那么此种情况下其公职就无需被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倘若一名个体遭受捕获且身负危险驾驶罪责之控诉,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该涉案人员拥有委托辩护律师的权利。然而在侦查阶段,他们仅能委任律师作为辩护人。侦查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在首次询问涉案人员或者采取强制性措施之时,必须向他们明确告知其享有委托辩护人的权利。若涉案人员、被告人身陷囹圄,他们亦可由其监护人或近亲代为委托辩护人。辩护人在接收到委托之后,应立即通知负责处理此案的相关机构。因此,当一个个体遭受到逮捕并面临危险驾驶罪责的指控时,他们应该尽快委托辩护人,以便在法律程序中得到适当的法律援助与辩护。辩护人将会代表涉案人员或被告人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诉讼、提出辩护意见等全方位的服务,以此来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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