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条款,即第八十五条与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对于触犯诈骗罪的嫌犯实施了刑事拘留之后的具体流程大致如下所示:首先,公安机关在执行此项拘留行动中,必须向当事人出示由上级机关签发的拘留证,并且在拘留完成之后迅速地将相关人员转往当地的看守所收押,但最晚的期限也不应超出二十四个小时。其次,除非由于无法通知到当事人或其家属,或者涉及到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特殊情况,导致通知可能会妨碍案件的调查工作,否则公安机关应在拘留结束后的二十四小时之内,向被拘留者的家属发出通知。若确实存在此类妨碍侦查的情况,则应在该情况消除后立即通知家属。再者,公安机关还需要在拘留结束后的二十四小时之内,对被拘留者进行审讯询问。如若发现拘留行为并不恰当,那么必须立即释放被拘留者,同时发放释放证明书。总的来说,诈骗罪刑事拘留后的整个流程主要涵盖了拘留、通知家属、审讯以及可能的释放等多个环节,所有这些都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时间限制来进行操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二、诈骗罪刑事拘留判刑多久
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从形式诈骗行为人被拘留在拘留所,直至其最终被法院判决宣判为止,通常需要经历约37天的时间跨度。具体而言,如若当地公安机关对该名被拘留者有必要将其逮捕,则应于拘留后的第三个工作日内,向当地人民检察院提交申请,请求后者进行审查并批准逮捕。而针对那些流窜作案或多次作案等情节严重的嫌疑人,公安机关可依法将审查期限延长至30天。在此之后,人民检察院应在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第七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条款,即第八十五条与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对于触犯诈骗罪的嫌犯实施了刑事拘留之后的具体流程大致如下所示:首先,公安机关在执行此项拘留行动中,必须向当事人出示由上级机关签发的拘留证,并且在拘留完成之后迅速地将相关人员转往当地的看守所收押,但最晚的期限也不应超出二十四个小时。其次,除非由于无法通知到当事人或其家属,或者涉及到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特殊情况,导致通知可能会妨碍案件的调查工作,否则公安机关应在拘留结束后的二十四小时之内,向被拘留者的家属发出通知。若确实存在此类妨碍侦查的情况,则应在该情况消除后立即通知家属。再者,公安机关还需要在拘留结束后的二十四小时之内,对被拘留者进行审讯询问。如若发现拘留行为并不恰当,那么必须立即释放被拘留者,同时发放释放证明书。总的来说,诈骗罪刑事拘留后的整个流程主要涵盖了拘留、通知家属、审讯以及可能的释放等多个环节,所有这些都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时间限制来进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