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之明确规定:公安机关在处理涉嫌犯罪人员时,若判断必须予以逮捕,应于实施拘留措施后的三日内,提交至人民检察院审查核准。在特定状况下,该期限可顺延一天至四天。针对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其提请审查核准的期限则可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在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批准逮捕申请后,应在七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若人民检察院未予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应在接获通知后立即释放相关人员,同时向人民检察院反馈执行情况。如需进一步调查取证,且满足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者,依法采取相应措施。据此,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取决于具体案情。若案件不涉及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等特殊情形,刑事拘留后提请审查核准的期限为三日,再加上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的七日,总计十日。若涉及前述特殊情况,提请审查核准的期限可延长至三十日,再加上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的七日,总计三十七日。若人民检察院未予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应立即释放相关人员。因此,刑事拘留的释放时间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及人民检察院的决定。若证据确凿且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涉案人员将继续被羁押并有可能面临逮捕。若证据不足或人民检察院未予批准逮捕,涉案人员应立即获得释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首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倘若行为人受到刑事拘留的惩处,应该在拘禁措施实行之后的24个小时内及时告知其家属。
其次,在拘留执行后,羁押部门应立刻转移该名罪犯至看守所进行拘役,最迟不得超出24个小时的期限。除非存在无法通知或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情况,可能会对侦查工作产生阻碍,否则必须在拘留后的24小时内,向被拘留者的家属发出通知。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之明确规定:公安机关在处理涉嫌犯罪人员时,若判断必须予以逮捕,应于实施拘留措施后的三日内,提交至人民检察院审查核准。在特定状况下,该期限可顺延一天至四天。针对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其提请审查核准的期限则可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在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批准逮捕申请后,应在七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若人民检察院未予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应在接获通知后立即释放相关人员,同时向人民检察院反馈执行情况。如需进一步调查取证,且满足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者,依法采取相应措施。据此,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取决于具体案情。若案件不涉及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等特殊情形,刑事拘留后提请审查核准的期限为三日,再加上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的七日,总计十日。若涉及前述特殊情况,提请审查核准的期限可延长至三十日,再加上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的七日,总计三十七日。若人民检察院未予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应立即释放相关人员。因此,刑事拘留的释放时间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及人民检察院的决定。若证据确凿且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涉案人员将继续被羁押并有可能面临逮捕。若证据不足或人民检察院未予批准逮捕,涉案人员应立即获得释放。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