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资金罪的适格主体范围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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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中国法律体系中,挪用资金罪主要适用于公司、企业或其他合法组织的非公务人员,他们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单位资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该罪名不适用于国有单位的公务人员及其派驻非国有单位的公职人员。这些人员的类似行为应依据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处理。
挪用资金罪的适格主体范围是什么

一、挪用资金罪的适格主体范围是什么

在我国相关法律制度中,针对“挪用资金罪”的适用主体范畴,明确规定了其主要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各类合法组织中的工作人员。值得注意的是,这类人员必须依赖于其职务上所享有的权力优势,挪用本单位的资金私自使用或用于借贷等其他用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的明文规定,挪用资金罪的实施主体并不包括那些在国有性质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担任公务职位的员工们,同时也不涵盖那些由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性质的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任职的公职人员。对于他们的相关行为,应当依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进行量刑和定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二、挪用资金罪开庭怎么处理

关于挪用资金案的诉讼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首先是庭审之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接着进入到紧张而有序的法庭调查阶段;在此之后则进入到了举证与质证环节;紧接着便是关键性的法庭辩论阶段;

最后的环节为被告人做最后陈述以及法官宣读判决书。在我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处理公诉案件时限应在收到起诉书副本之日起两个月内进行宣判,最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在我国相关法律制度中,针对“挪用资金罪”的适用主体范畴,明确规定了其主要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各类合法组织中的工作人员。值得注意的是,这类人员必须依赖于其职务上所享有的权力优势,挪用本单位的资金私自使用或用于借贷等其他用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的明文规定,挪用资金罪的实施主体并不包括那些在国有性质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担任公务职位的员工们,同时也不涵盖那些由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性质的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任职的公职人员。对于他们的相关行为,应当依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进行量刑和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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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无权处分人。当交易主体无权处分合同标的,将影响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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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合同义务部分为第三人才能履行。这种主体不适格更为隐蔽,合同主体并非不符合合同所有内容,而是合同部分内容必须特定第三人才能完成,这样会导致部分合同内容无效或效力待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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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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