绑架罪和哪些罪名一罪

最新修订 | 202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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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我国现行刑法规定,绑架过程中致被绑架者死亡,仅定绑架罪,避免重复惩罚。对在绑架中杀害或伤害被绑架者,致其重伤或死亡的犯罪者,将受终身监禁或死刑等严厉制裁,并没收全部财产。这一规定旨在确保法律适用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绑架罪和哪些罪名一罪

一、绑架罪和哪些罪名一罪

我国现行的刑法明文规定,若在实施绑架行为期间导致被绑架者死亡,那么只应定为绑架罪一项罪名,而不应该认定为绑架与故意杀人双重犯罪,以此避免对其进行重复惩罚。对于那些在绑架过程中对被绑架者实施杀害或故意伤害,从而导致他人重伤乃至死亡的犯罪者,将受到剥夺自由终身或死刑等严厉制裁,同时还会被没收全部个人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二、绑架罪和哪个罪容易混淆

在实践中,绑架罪和非法拘禁罪往往容易被人们混淆。

然而,这两者之间存在着本质性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其犯罪目的及手段的性质上。从犯罪构成要件来看,绑架罪通常是为了获取金钱利益或者其他非法目的,对人质实施了严重的身体威胁甚至实际伤害行为;而非法拘禁罪则主要表现为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但并不涉及到严重的暴力或勒索情节。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严厉惩罚,同时还可能被判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对于情节相对轻微的案件,量刑范围则在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我国现行的刑法明文规定,若在实施绑架行为期间导致被绑架者死亡,那么只应定为绑架罪一项罪名,而不应该认定为绑架与故意杀人双重犯罪,以此避免对其进行重复惩罚。对于那些在绑架过程中对被绑架者实施杀害或故意伤害,从而导致他人重伤乃至死亡的犯罪者,将受到剥夺自由终身或死刑等严厉制裁,同时还会被没收全部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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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九条
第一款的规定,犯绑架罪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需要注意:“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是指由于在绑架过程中对被绑架人使用暴力或者进行虐待等导致被绑架人死亡,以及被绑架人在绑架过程中自杀身亡的行为。“杀害被绑架人”,是指在劫持被绑架人后,由于勒索财物或者其他目的没有实现以及其他原因,故意将被绑架人杀害的行为。绑架他人后,又实施故意伤害,故意行为的,被绑架罪所包容,不单独定罪。绑架罪中“杀害被绑架人的”未遂时的处罚原则将“杀害被绑架人”解释为包括杀害被绑架人未遂的情况在内,更符合立法本意,既应当适用“杀害被绑架人”条款,同时适用刑法关于未遂犯从轻、减轻处罚的规定。理由如下:一是有利于实现罪刑相适应原则。这样更坚持严惩犯罪与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统
一,应当判处死刑的,依然判处死刑,否则,可以考虑杀害未遂的刑法规定,既不会导致刑罚过于严厉,也不至于轻纵犯罪,从而减少死刑适用。二是有利于处理绑架中止。由于免除处罚以没有造成损害为前提,为鼓励犯罪行为人中止犯罪,保护被绑架人的生命,做到罪刑相适应,对绑架中止的,在适用“处死刑”的法定刑的同时,还必须适用刑法关于中止犯的规定。因为绑架中止表现为在绑架过程中中止,绑架行为已经侵害了被绑架人的人身自由,属于造成了损害。三是更符合立法本意。若从字面上理解“杀害被绑架人”中的“杀害”,则有失偏颇,容易导致对那些手段特别残忍、后果特别严重的绑架并杀害被绑架人未遂论罪应当判处死刑的情形,不能直接适用绑架罪的相关条款对其准确定罪量刑。虽然《刑法》第239条规定“绑架并杀害被绑架人的”,其法定刑为绝对确定的法定刑死刑,但在具体量刑时,还要贯彻“宽严相济、区别对待不同情况”的原则。就杀害被绑架人未遂的情况而言,如果造成的后果并非特别严重,并非不能从轻判处,可以把这种情况视为一个可以酌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形,更符合立法本意,否则,应依法考虑判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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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架欠债人算何种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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