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
1、具有还款日期的为还款日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内。
2、没有具体还款日期的为借款之日起二十年内。
3、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4、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
二、借款期限诉讼怎么办官司
借贷关系诉讼中,若借款人未能遵守双方约定的还款期限,作为贷款人可依法依规,依照我国最新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第六百七十五条及第六百七十六条相关条款之规定,向借款人索要借款本金,并要求其支付相应的逾期利息。而当借款合同中对于还款期限没有进行明确约定或虽有约定但过于模糊无法辨识时,贷款人可依据此法规定,向借款人发出书面通知,令其在合理期限内偿还借款。在实践操作过程中,贷款人需妥善保管与借款相关的各类证据,例如借款合同、银行转账凭证以及催收通知等,以便在必要时刻证明借款事实及其约定的还款期限。若借款人未能按时履行还款义务,贷款人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定借款人归还借款本金并支付逾期利息。若借款人对此提出异议,声称借款期限的约定并不清晰或根本不存在,贷款人则可援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之规定,主张借款期限的确定性。若借款期限的确切性引发争议,法院将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作出裁决。总而言之,贷款人在处理借贷关系诉讼时,应积极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通过法律手段追讨借款本金及逾期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三年。
1、具有还款日期的为还款日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内。
2、没有具体还款日期的为借款之日起二十年内。
3、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4、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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