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是什么呢

最新修订 | 2024-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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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广西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是什么呢

一、广西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是什么呢

因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的,受害人可以要求侵权人支付误工费等费用。

误工费,是指因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或者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入的赔偿费用。

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是: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

二、广西交通事故赔偿有什么标准

在一般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中,具体涉及以下几种主要责任范围及相应标准:

首先是医疗费用部分,这需要依据医疗服务提供者开具的正式收款收据来确定。

其次是误工费用部分,这取决于受害者的确切误工时段以及其财务状况。

再然后是交通费用部分,应当根据在受害人及其必须的护理人员由于接受医疗救治或转移治疗所实质性产生的费用进行精确计算。最后,其余各项费用亦有各自对应的明确标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因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的,受害人可以要求侵权人支付误工费等费用。

误工费,是指因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或者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入的赔偿费用。

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是: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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