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找证据证明自身生活环境对孩子的成长是最有利的。
也就是说,和哪一方生活最有利于孩子的成长,法院一般都会判给谁。
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准备:
1、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证实自己优于对方。
2、孩子生活环境方面,如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离婚怎样才能让自己的利益最大化
我们能够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收集到足够的、有说服力的证据,证实另一半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内确实存在一定程度上的过失行为。面对这样的情况,无过错一方完全有权向其提出损害赔偿及经济补偿的要求。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只要是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并自愿达成的协议,就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对财产的全额或者部分权益归属进行明确规定。当离婚时需要进行财产分割的过程中,如果先前已经有了明确定义的约定,就要严格遵照落实,未有约定的剩余部分则按照法定原则进行处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可以找证据证明自身生活环境对孩子的成长是最有利的。
也就是说,和哪一方生活最有利于孩子的成长,法院一般都会判给谁。
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准备:
1、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证实自己优于对方。
2、孩子生活环境方面,如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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