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清算后发现有遗漏债务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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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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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公司债权人有权直接对公司股东、董事、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提起诉讼,追究其在公司清算不合规(如虚假清算或非法注销导致无法清算)时的债务清偿责任。为防逃债,注销时需签署《承诺书》,承诺对遗漏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此承诺相当于债的加入,债权人可据此向股东或第三人追偿。法院将支持合法的维权诉求。
公司清算后发现有遗漏债务怎么办

一、公司清算后发现有遗漏债务怎么办

我们很高兴在此与您分享关于公司债权人如何开展合法维权工作的相关信息。

根据现有的法律规定,公司债权人是有权利直接以他们自己的名义,针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及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提出诉讼请求并追究相关侵权责任的。

1.当某些公司或企业未能按照法定程序开展清算工作,却采用了虚假的清算报告来欺骗公司登记机关进而顺利获得法人销户登记的时候;

或是在未经依法清算就径行办理注销登记,进而导致公司陷入无法清算境地的情况下,债权人有权主张要求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及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所负的债务承担起清偿义务。

这样的法律诉求,人民法院将会依法给予全力支持。

2.为了切实保障各公司债权人的利益与权益,同时防止某些不良公司借机钻法律空子,通过企业注销逃避债务,公司登记机关通常会在企业依法提交注销所需文件的同时,附加要求公司股东或第三方必须签署《承诺书》。

一旦在公司注销之后发现存在遗漏未予有效处理的债务问题,则这些未尽债务便会被视为股东或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依据。

3.在公司注销过程中,无论是公司股东还是第三人都需要对公司注销后的债务作出明确的承诺保证。

这种自身的承诺保证实质上属于《民法典》中所定义的债务保证性质的范畴,本质上相当于一种债的加入行为。

因此,债权人可以依照这一原则来寻求对承诺公司股东或第三人的赔偿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二十条

公司解散应当在依法清算完毕后,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股东或者第三人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时承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二、公司清算后注销后欠款如何追讨

当某企业经历了法定程序的清理以及法律上的销毁之后,倘若仍然产生了尚未得到偿还的债务,那么债权人便有权采取以下几种途径来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首先,在清理进程之中,债权人务必要积极介入其中,及时无误地申报未尽债权。接下来,清算小组将对所有债务进行详尽的核实工作,并按照比例公平地分配剩余资产给各债权人。

其次,若发现清算过程并不完整或者存在疏忽之处,债权人有权提起诉讼,追究清算小组成员的赔偿责任。

最后,若有证据显示股东未能全额出资或者存在抽逃出资的行为,债权人同样有权向该股东提出追索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我们很高兴在此与您分享关于公司债权人如何开展合法维权工作的相关信息。

根据现有的法律规定,公司债权人是有权利直接以他们自己的名义,针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及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提出诉讼请求并追究相关侵权责任的。

1.当某些公司或企业未能按照法定程序开展清算工作,却采用了虚假的清算报告来欺骗公司登记机关进而顺利获得法人销户登记的时候;

或是在未经依法清算就径行办理注销登记,进而导致公司陷入无法清算境地的情况下,债权人有权主张要求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及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所负的债务承担起清偿义务。

这样的法律诉求,人民法院将会依法给予全力支持。

2.为了切实保障各公司债权人的利益与权益,同时防止某些不良公司借机钻法律空子,通过企业注销逃避债务,公司登记机关通常会在企业依法提交注销所需文件的同时,附加要求公司股东或第三方必须签署《承诺书》。

一旦在公司注销之后发现存在遗漏未予有效处理的债务问题,则这些未尽债务便会被视为股东或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依据。

3.在公司注销过程中,无论是公司股东还是第三人都需要对公司注销后的债务作出明确的承诺保证。

这种自身的承诺保证实质上属于《民法典》中所定义的债务保证性质的范畴,本质上相当于一种债的加入行为。

因此,债权人可以依照这一原则来寻求对承诺公司股东或第三人的赔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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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二)》19条及20条的相关规定,公司或依法进行清算,以虚假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的;或者公司未经过依法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人民应依法予以支持。
公司债权人可以直接以自己名义向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提讼进行维权。
为保障公司债权人的相关权益,同时避免一些公司利用法律的漏洞,通过公司注销来躲避债务,公司登记机关往往会在企业注销依法提交相应文件时,一并要求公司股东或第三人提交《承诺书》,对于公司注销后又发现遗漏未处理债务的,要求其对该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在公司注销时公司股东或第三人对于公司注销后债务的自身承诺保证,属于合同法中的债务保证性质,一种债的加入。债权人可据此要求承诺的公司股东或第三人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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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债权人的申请情况和公司调查清理的结果编制公司资产财务报表、财产清单和债权债务目录。在编制好上述财务报告和财务资料之后,公司清算组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对于如何收取债权和清偿债务做出具体的安排。
2、了解公司具体的债权和债务
公司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但是公司清算组为了清算的目的,有权处理公司尚未了结的业务。在公司注销清算期间,清算组应当及时向公司债务人要求清偿已经到期的公司债权。对于未到期的公司债权,应当尽可能要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如果债务人不同意提前清偿的,清算组可以通过转让债权等方法变相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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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债权人可以直接以自己名义向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提讼进行维权。
为保障公司债权人的相关权益,同时避免一些公司利用法律的漏洞,通过公司注销来躲避债务,公司登记机关往往会在企业注销依法提交相应文件时,一并要求公司股东或第三人提交《承诺书》,对于公司注销后又发现遗漏未处理债务的,要求其对该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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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债务人是失去民事行为能力还是死亡了,其应承担的债务都从其财产中清偿。那债权人应该怎么讨债呢像碰到债务人死亡的情况,债权人可从债务人的遗产中获得清偿。因为《继承法》第33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如果债务人的遗产已经分割了,债权人则可要求债务人的继承人按各自继承财产的比例清偿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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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向死者的配偶追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六条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你不知道死者和他配偶之间存在婚姻期间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约定,就可以向死者的配偶要求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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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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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是家人的遗产执行人 现在想要不还被继承人的债务 想问一下遗产执行人赖债务会怎样 遗产债务清偿的原则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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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是有限责任原则 。即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应缴纳税款与所欠债务不负无限清偿责任,而仅以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负有限的清偿责任。我国《继承法》第33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其次是保留特留份额原则。我国的继承制度体现着养老育幼的精神,不论是在法定继承还是遗嘱继承中,法律都要求对生活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给予照顾,并不得取消他们必要的遗产份额。与此相一致,在清偿税款和债务方面也应保护他们的权益。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意见第61条强调:“继承人中有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即使遗产不足清偿债务,也应为其保留适当遗产”。
  第三是清偿债务优于执行遗赠原则 。我国《继承法》第34条规定:“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其目的在于防止公民利用遗赠形式转移财产,从而损害国家和债权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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