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立案后,多久开始执行

最新修订 | 2024-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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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强制执行程序启动后,执行行动并无明确时间规定。实践中,人民法院应在6个月内执行完毕,否则申请执行人可向上级法院申请干预。执行过程可能因专业评估、中止执行、和解担保、上级法院暂缓执行或申请人延期等暂停。若出现申请人同意延期、案外人异议、当事人死亡或法人停运等需中止的情况,待问题解决后恢复执行。拍卖财产期间不计入执行期。人民法院会在特定情况下裁定中止执行。
执行立案后,多久开始执行

一、执行立案后,多久开始执行

关于强制执行程序启动之后,应在何时发起执行行动并无明确规定。

然而,根据现行法律规定,若人民法院在收到申请执行书6个月内未能完成执行任务,则申请执行人有权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其介入并推动执行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在此过程中,我们要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执行案件涉及到有关专业机构对申请执行的款项或资产进行审计、评估以及资产清理的期间;

其次,中止执行直到恢复执行的这段时间;

再次,如果双方当事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或者其中一方当事人提供了执行担保,则执行法院会决定予以暂时中止执行,此时也会计算入执行期限之内;

第四,上级人民法院干预要求暂缓执行的时期亦属此列;

最后,在执行过程中,将被查封、扣押的财产进行拍卖、变卖的这部分时间是不在执行期以内的。

同时,当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人民法院必须裁定中止执行,待解决相关问题后,再恢复执行工作:

第一,如申请人表示可适当延期执行;

第二,与执行标的相关的案外人提出确实有理的异议;

第三,若是甲方当事人的某个公民去世,那么他(她)的继承人需要等待继承该权利或者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四,若是甲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停止运营,那么截止到还没有确认权利义务承受人为止,都需要中止执行;

第五,除上述情形之外,如人民法院认为应当暂停执行以处理其他事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二、执行立案后迟迟没消息怎么处理

若在立完案之后,一直未能得到任何相关信息反馈,当事人有权直接赴往负责立案的公安机构进行进展查询。若发现公安机关存在故意拖延案件办理情况,当事人有权向更高级别的公安机关提出申诉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安部门对于已正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依法展开深入调查,收集、整理并调取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罪、罪行轻重等方面的关键证据资料。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

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第一百一十六条

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案件,应当进行预审,对收集、调取的证据材料予以核实。

关于强制执行程序启动之后,应在何时发起执行行动并无明确规定。

然而,根据现行法律规定,若人民法院在收到申请执行书6个月内未能完成执行任务,则申请执行人有权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其介入并推动执行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在此过程中,我们要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执行案件涉及到有关专业机构对申请执行的款项或资产进行审计、评估以及资产清理的期间;

其次,中止执行直到恢复执行的这段时间;

再次,如果双方当事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或者其中一方当事人提供了执行担保,则执行法院会决定予以暂时中止执行,此时也会计算入执行期限之内;

第四,上级人民法院干预要求暂缓执行的时期亦属此列;

最后,在执行过程中,将被查封、扣押的财产进行拍卖、变卖的这部分时间是不在执行期以内的。

同时,当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人民法院必须裁定中止执行,待解决相关问题后,再恢复执行工作:

第一,如申请人表示可适当延期执行;

第二,与执行标的相关的案外人提出确实有理的异议;

第三,若是甲方当事人的某个公民去世,那么他(她)的继承人需要等待继承该权利或者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四,若是甲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停止运营,那么截止到还没有确认权利义务承受人为止,都需要中止执行;

第五,除上述情形之外,如人民法院认为应当暂停执行以处理其他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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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犯立即执行后,多久开始执行,执行时限是多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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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立案后多久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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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犯被判立即执行后,多久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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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执行的具体程序
1.执行死刑前,罪犯提出会见其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提出会见罪犯申请的,人民可以准许。
2.人民将罪犯交付执行死刑,应当在交付执行3日前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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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执行死刑应当公布,禁止游街示众或者其他有辱被执行人人格的行为。
5.执行死刑完毕,应当由法医验明罪犯确实死亡后,在场书记员制作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包括执行死刑前后照片)及时逐级上报最高人民。
五、执行后的处理
执行死刑后,负责执行的人民应当办理以下事项:
1.对于死刑罪犯的遗书、遗言笔录,应当及时进行审查,涉及财产继承、债务清偿、家事嘱托等内容的,将遗书、遗言笔录交给家属,同时复制存卷备查;涉及案件线索等问题的,应当抄送有关机关。
2.通知罪犯家属在限期内领取罪犯尸体;有火化条件的,通知领取骨灰。过期不领取的,由人民通知有关单位处理。对于死刑罪犯的尸体或者骨灰的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卷。
3.对外国籍罪犯执行死刑后,通知外国驻华使、领馆的程序和时限,依照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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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执行前发现裁判可能有错误的;
2.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3.罪犯正在怀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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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执行。第二百二十八条 执行工作由执行员进行。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第二百一十六条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提出书面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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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后多久立案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申请执行后多久才立案 一般在三天之内决定,如果不能立案会通知当事人。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执行。 强制执行的流程: 第一步: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应当执行。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第二步:受理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第三步:申请复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复议。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 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执行。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讼。 第四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第五步:采取强制措施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执行可以通过以下强制执行的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等措施。
立案后,法院开庭多久后开始
[律师回复] 立案后多久可以开庭,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1、一般的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为3个月,特殊情况需要院长批准适当延长。 2、但是从立案到开庭,原则上不能超过3个月。 3、可以到立案庭咨询,是否因为证据不全而没有立案,接收材料不等于同意立案。 我国法律对民事案件立案受理后,并没有规定具体开庭时间,但一般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批准。 第一百六一条 人民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相关法律的规定,立案以后,人民要在五日内将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后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然后人民要在收到答辩状的五日内发送原告,然后要组成合议庭或确定独任审判员。同时原被告还需要协商或人民指定举证时限,一般会在三十日左右,且举证期限最多可以延长两次。而且开庭前可能会安排证据交换。一个案件需要开几次庭法律没有硬性规定,主要看案件的复杂程度,是否属于重大、疑难案件。应以查清案件事实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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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执行跨省贷款合同不成立吗?
开始执行跨省贷款合同是否不成立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来作出判断,比如说如果双方当事人关于贷款合同当中的主要内容没有达成一致的情况之下,就是不成立的。当然了,如果是民间借贷类型的合同基本上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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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立案后执行庭多久能执行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法律意见】
一般是三日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如果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执行。执法厅会立案,有的生效判决在,执行庭就应当受理强制执行申请。判决生效后,在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老板不赔偿的,你应及时到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的时限是2年。执行申请受理后,执行法官应在10日内向对方发出执行通知,在通知中确定对方在一定期限内偿还,如果在执行通知确定的期限内仍然不履行的,就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了:查封并拍卖公司的财产、查询并划扣公司的银行账户款项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执行。第二百二十八条 执行工作由执行员进行。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第二百一十六条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提出书面异议。
死刑犯被判立即执行后,多长时间开始执行
[律师回复] 对于死刑犯被判立即执行后,多长时间开始执行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死刑犯被判立即执行后,多久开始执行
最高人民和高级人民的执行死刑命令,均由高级人民交付原审人民执行。原审人民接到死刑执行命令后,应当在7日以内执行。
死刑立即执行的相关程序
一、死刑命令的签发
执行死刑判决,必须有执行死刑命令才能进行。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46条的规定,最高人民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
二、执行机关和期限
执行死刑的机关是原审人民。最高人民和高级人民的执行死刑命令,均由高级人民交付原审人民执行。原审人民接到死刑执行命令后,应当在7日以内执行。
三、执行场所和方法
死刑可在刑场或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刑场不得设在繁华地区、交通要道和旅游景点附近。死刑采用枪决或注射等方法执行。对采用枪决方法执行死刑,人民有条件执行的,应交付司法警察执行;没有条件执行的;可交武装警察执行。执行死刑时的警戒事宜,由公安机关负责。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的,应当在指定的刑场或者羁押场所内执行。采用枪决、注射以外的其他方法执行死刑的,应当事先报请最高人民批准。
四、执行的具体程序
1.执行死刑前,罪犯提出会见其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提出会见罪犯申请的,人民可以准许。
2.人民将罪犯交付执行死刑,应当在交付执行3日前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
3.执行死刑前,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即认真核对被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基本犯罪事实及其他情况,确保被执行的人就是判决、裁定所确定的死刑罪犯,以防止错杀;还要询问罪犯有无遗言、信札,并制作笔录,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
4.执行死刑应当公布,禁止游街示众或者其他有辱被执行人人格的行为。
5.执行死刑完毕,应当由法医验明罪犯确实死亡后,在场书记员制作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包括执行死刑前后照片)及时逐级上报最高人民。
五、执行后的处理
执行死刑后,负责执行的人民应当办理以下事项:
1.对于死刑罪犯的遗书、遗言笔录,应当及时进行审查,涉及财产继承、债务清偿、家事嘱托等内容的,将遗书、遗言笔录交给家属,同时复制存卷备查;涉及案件线索等问题的,应当抄送有关机关。
2.通知罪犯家属在限期内领取罪犯尸体;有火化条件的,通知领取骨灰。过期不领取的,由人民通知有关单位处理。对于死刑罪犯的尸体或者骨灰的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卷。
3.对外国籍罪犯执行死刑后,通知外国驻华使、领馆的程序和时限,依照有关规定办理。
六、死刑执行的变更
死刑执行的变更包括停止执行死刑和暂停执行死刑两种情况。
七、停止执行死刑
刑事诉讼法第262条规定,下级人民在接到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7日以内交付执行,但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立即报告核准死刑的人民,由核准死刑的人民作出裁定:
1.在执行前发现裁判可能有错误的;
2.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3.罪犯正在怀孕的。
上述前两种情况中停止执行的原因消失后,必须报请核准死刑的人民院长再签发执行死刑命令才能执行;对于因上述第三种原因停止执行的,应当报请核准死刑的人民依法改判。
八、暂停执行死刑
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暂停执行,报请核准死刑的人民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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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什么时候开始执行?
强制执行具体开始时间没有规定只要是在收到执行申请书之后的六个月之内执行就可以。但是要注意,如果超过六个月还是没有执行,也就相当于自己应该履行的义务没有履行,那么法院就会采取更进一步的措施来要求当事人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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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执行后立案需要多久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申请执行后多久才立案 一般在三天之内决定,如果不能立案会通知当事人。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执行。 强制执行的流程: 第一步: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应当执行。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第二步:受理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第三步:申请复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复议。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 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执行。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讼。 第四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第五步:采取强制措施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执行可以通过以下强制执行的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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