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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信用社贷款利息如何计算
计算方法是:
利息等于本金乘以利率乘以贷款时长。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二、信用社贷款担保人期限
在借款人未作出自行还款行为之前,担保人的担保义务并无失效之说,他们需永久承担其所负有的担保责任。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债权的法定时效为为期20年,在正常情况下,银行往往会确保该诉讼时效不受影响,而不会让其失效。如果借贷关系得以延续且没有重新签订保证合同(债权人与担保人之间缺乏重新签字的互动),那么保证期间将会自动结束,此后如若借款人未能按时履行还款协议,担保人将无需再次承担担保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计算方法是:
利息等于本金乘以利率乘以贷款时长。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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