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最新修订 | 2024-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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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抚养费数额根据子女需求、父母经济能力及当地生活水平确定,有稳定收入者按月收入20%-30%支付,养多个子女比例可适当上调但不超过50%。无固定收入者参照行业平均或年收入,同样按比例调整。特殊情况可灵活调整。
夫妻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一、夫妻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关于子女抚养费的具体数额,应当依据子女的现实需求、双亲双方的经济负担能力以及所在地域的实际生活水准进行合理设定。

对于具备稳定收入来源者而言,抚养费通常可依照其月度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予以支付。

然而,若需承担两名或更多子女的抚养义务,则相应的比例适度上调,但在上限为月度总收入的50%以内为宜。

至于缺乏固定收入的家长,抚养费的金额则可参考当年度总收入或与之类似行业的平均收入,再按照前述比例标准来加以核定。

在此基础之上,若存在特殊情形,抚养费金额可以适时提高或下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夫妻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判的

在结束婚姻关系之后,关于子女抚养权的分配问题,具体取决于孩子的年纪以及父母们各自的实际状况。

首先,针对尚未达到两周岁的子女,我们通常会主张由其母亲亲自承担起抚养责任。

其次,若夫妻双方在离婚后未能就抚养事宜达成共识,那么相关部门将会依据父母双方的具体情况以及对未成年子女最为有利的原则进行裁决。

最后,当子女年满八周岁之际,我们应充分考虑并尊重他们的真实意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关于子女抚养费的具体数额,应当依据子女的现实需求、双亲双方的经济负担能力以及所在地域的实际生活水准进行合理设定。

对于具备稳定收入来源者而言,抚养费通常可依照其月度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予以支付。

然而,若需承担两名或更多子女的抚养义务,则相应的比例适度上调,但在上限为月度总收入的50%以内为宜。

至于缺乏固定收入的家长,抚养费的金额则可参考当年度总收入或与之类似行业的平均收入,再按照前述比例标准来加以核定。

在此基础之上,若存在特殊情形,抚养费金额可以适时提高或下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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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因此,婚姻存续期间以及离婚后,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是法定义务,不能通过协议解除。至于在婚姻存续期间约定将来如果离婚抚养权归属,这是属于附条件生效的合同,在条件不成就之前无法执行。在条件成就时,如果一方拒绝履行,可以作为请求判决支持本方主张的证据。但这种约定通常只在对方主张情势变迁就直接撤销掉了。因为判决抚养权归属的首要原则是“子女的权益”,而不是双方的意思自治。综上所述,关于夫妻就婚内孩子共同抚养权达成协议的问题,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和教育是法定责任和义务,并不因夫妻婚姻关系是否存续为前提,尤其是在婚内,一方面夫妻双方不能用协议的方式放弃孩子的抚养权,另一方面,提前用协议约定离婚后孩子抚养权也是没有意义的,在离婚时会轻易被另一方以情况发生变化为由而拒绝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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