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保证金退还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最新修订 | 2024-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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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海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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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中标后,执行部门填写退款申请经经理和总经理审批后退还保证金;未中标者,其已提交的保证资料由财务处理,五个工作日内凭通知及收款凭证退款;中标者则在合同签定后,同样在五个工作日内办理保证金退回手续。整个过程公正透明,确保合规进行。
投标保证金退还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一、投标保证金退还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流程安排如下:

首先,经过公正规范的评选程序确定了中标合作伙伴以后,相关任务执行部门需要填写正式并明确的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表,经过该任务负责经理(总监)和地产公司总经理的细心审查与批准过后,便可顺利地开展保证金的退回工作。

其次,对于那些未能成功中标的投标单位,由于其已经履行了正常的报名手续并且提交过相应保证资料,因此,该任务执行部门可以将《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单》移交至财务部分进行处理,在此过程中,投标单位应该在收到具体通知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携带有关收款凭证前往指定地点办理保证金的退回手续。

最后,对于成功中标者来说,他们需要等待合同签订完毕之后,才能按照同样的方式在五个工作日内携带有关收款凭证去办理保证金退回的相关事宜。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

招标人终止招标的,应当及时发布公告,或者以书面形式通知被邀请的或者已经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已经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或者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应当及时退还所收取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费用,以及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二、投标保证金交了没去投标会退吗

在交纳投标保证金之后未能成功参与投标但选择放弃的情况下,该等保证金将得以全额退回。诚然,投标保证金主要是为了确保投标者能够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合法地参与竞标而设立的。在缴纳了投标保证金之后,如未能实际参与投标、未能成为最终中标者或者并未出现违反投标程序的行为时,该笔保证金应予以全部退还。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流程安排如下:

首先,经过公正规范的评选程序确定了中标合作伙伴以后,相关任务执行部门需要填写正式并明确的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表,经过该任务负责经理(总监)和地产公司总经理的细心审查与批准过后,便可顺利地开展保证金的退回工作。

其次,对于那些未能成功中标的投标单位,由于其已经履行了正常的报名手续并且提交过相应保证资料,因此,该任务执行部门可以将《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单》移交至财务部分进行处理,在此过程中,投标单位应该在收到具体通知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携带有关收款凭证前往指定地点办理保证金的退回手续。

最后,对于成功中标者来说,他们需要等待合同签订完毕之后,才能按照同样的方式在五个工作日内携带有关收款凭证去办理保证金退回的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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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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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人民依法予以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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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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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或者人民、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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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经公司登记机关注销登记,公司终止。
二、注销程序
(一)成立清算组。
(二)展开清算工作。
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开展以下业务:
1、接管公司财产;
2、了结公司未了业务;
3、收取债权、清理债务;
4、分配剩馀财产;
5、 注销公司法人资格,吊销营业执照。
(三)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四)提出清算方案。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拟提出清算方案,报股东会讨论通过或者主管机关确认。
清算方案的主要内容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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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清偿公司债务。
(五)分配剩余财产。
(六)终结清算工作。
1、清算组在终结分配后,应制作清算终结报告,报股东会或主管机关认可后,申请注销公司法人资格,吊销营业执照。
2、工商局领取注销登记有关文件并;办理注销公告(三次);
3、办理税务注销登记;
4、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先股权转让!.股权转让程序:股权是股东所有,所以转让款当然是直接打到股东帐户,和你卖东西付钱肯定是付给你一样的道理.对外投资形成股权,如为公司以法人股东形式投资形成,应于公司注销前办理股权变更〈转让〉。可有两种:对外转让,如此可能价格不理想; 对内转让,即将股权转让〈变更〉至现公司自然人股东名下,将合资公司中原法人股东变更为自然人股东,如此仅为身份性质改变,股权不变,不至于急于转让而价格吃亏,除非原公司存心放弃,或股东间难以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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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庭开庭裁决,应当在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开庭审理时,听取申请人的申请和被申请人的答辩,由仲裁庭进行当庭调查、主持辩论,征询双方当事人的最后意见,并再行调解。双方未达成协议或不愿接受调解的,经仲裁庭合议作出裁决,并制作仲裁裁决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期满不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不执行的,对方当事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在收到仲裁申请后的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处理集体劳动争议,应当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十五日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可延长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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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退房的具体流程是什么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商品房退房的具体流程是什么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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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离职后公司拖欠工资怎么样办,如果投诉需要哪些流程具体流程
[律师回复]
1、最简单的方法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2、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申请支付令,人民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3、最有效的是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强制执行。
4、如果劳动仲裁不予受理或者仲裁不公,还可以在15天内向提起民事诉讼,直接通过判决执行。
5、按上述途径索取工资的同时,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你加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第三十条【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申请支付令,人民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离职后公司拖欠工资应该如何办,如果投诉需要哪些流程具体流程
[律师回复]
1、最简单的方法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2、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申请支付令,人民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3、最有效的是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强制执行。
4、如果劳动仲裁不予受理或者仲裁不公,还可以在15天内向提起民事诉讼,直接通过判决执行。
5、按上述途径索取工资的同时,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你加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第三十条【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申请支付令,人民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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