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后父母赠予一方的财产是
当事人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婚后父母赠与属于婚后财产吗
在夫妻缔结连理之后,如果他们的父母作出了明确的赠与行为,即使捐赠的对象只是他们的特定子女,那么这批财物通常会被视为家庭共有财产。根据我们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指出:夫妻在婚姻持续期间所获得的所有遗产或赠予财产,都属于夫妻共有的财产,应由夫妻双方共同享有所有权。
然而,如果在遗嘱或赠予合同中有明确条款表明,这项财产仅归属于某一方,则不在此规范之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当事人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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