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车祸对方全责,但是对方不愿意垫付医药费,这个怎么办
车祸对方全责不给医药费的,可以先由伤者垫付,之后可以起诉肇事者进行赔偿。
车祸发生后,由交警判定责任,然后按责任比例赔付。
身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是:
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二、出车祸对方全责医疗费需要给多少钱
关于交通事故中医疗费用的理赔标准,并未由国家制定的相关律法明文规定,具体情况需要依据出具的医院医药收据、住院医疗收费凭证及病历记录、医生诊断书等相关证据数据进行评估确认。若理赔方对于支付治疗费用的必要性或合理性存在异议,应当承担起相应的举证责任。关于医疗费用的理赔金额,应在终审法庭辩论终结之前发生的实际金额为基础进行计算。关于身体恢复所必须的康复训练费用、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附加治疗费用,权利方有权就未实际发生的部分在实际发生后另行提起诉讼请求。
然而,如果经过医疗证明或者司法鉴定的结论证实,某些费用将是必然发生的,这些费用便可与已发生的医疗费用合并作为一个整体进行全额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十九条
医疗费按以下时间确定:
1、医疗费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2、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整容费以及后续治疗费等,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主张赔偿。
车祸对方全责不给医药费的,可以先由伤者垫付,之后可以起诉肇事者进行赔偿。
车祸发生后,由交警判定责任,然后按责任比例赔付。
身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是:
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