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离婚手续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一)首先,主张离婚的一方需要精心撰写起诉书,随后递交至被告常驻或惯常居留之郡级及以上法院,启动离婚诉讼程序。
(二)自诉提出后,法院将对相关材料进行严密审校,通常在七个工作日内,安排是否予以立案事宜。
若满足立案标准,法院即行立案审理并将起诉书送达给被告,同时被告亦需准备相应的应诉陈述和答辩。
(三)在收到法院裁定立案的通知后,原告必须缴纳必要的讼告费用。
(四)接下来,进入调解阶段。
如在此环节达成共识,则法院将不会再实施正式的开庭审理程序。
(五)如调解未能取得预期效果,法院将预先安排开庭审理此案。
(六)法院根据审理结果,判定夫妻双方情感关系已破裂的,将宣布判决允许离婚,反之则指令不准许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办离婚手续要多久
当事人申请解除婚姻关系所需的正式过程及其所涵盖的每项流程之时间规定如下:
1.若以协议形式达成离婚共识,则整个流程通常需要大约三十余日的时长。
2.如需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则该一般会在接到相关诉状并予以受理的次日起算,在其六个月之内完成内部审理与决定流程;如因事实复杂或其他特定原因而须延长案件处理期限,则应经该院主管负责人的同意后,方可适当延长六个月的有效时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一)首先,主张离婚的一方需要精心撰写起诉书,随后递交至被告常驻或惯常居留之郡级及以上法院,启动离婚诉讼程序。
(二)自诉提出后,法院将对相关材料进行严密审校,通常在七个工作日内,安排是否予以立案事宜。
若满足立案标准,法院即行立案审理并将起诉书送达给被告,同时被告亦需准备相应的应诉陈述和答辩。
(三)在收到法院裁定立案的通知后,原告必须缴纳必要的讼告费用。
(四)接下来,进入调解阶段。
如在此环节达成共识,则法院将不会再实施正式的开庭审理程序。
(五)如调解未能取得预期效果,法院将预先安排开庭审理此案。
(六)法院根据审理结果,判定夫妻双方情感关系已破裂的,将宣布判决允许离婚,反之则指令不准许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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