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未结婚应如何处理

最新修订 | 2024-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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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基于婚姻的赠与合同,若婚姻目标未能达成,赠与方有权依据法律主张受赠方归还赠品。此类赠与附有缔结婚姻的特定条件,如条件未满足(无有效婚姻成立),视为条件未履行,赠与可被追回。这是对因情势变化导致合同目的落空的法律保护措施。
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未结婚应如何处理

一、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未结婚应如何处理

以缔结婚姻为前提条件进行的赠与行为,若未能达成婚姻之目的,赠予方有权请求受赠方归还所接受的财产。

这种赠与方式被认定为附带特定条件的赠与合同,其特定条件即为双方达成正式的婚姻关系。

若此条件最终无法实现,即双方并无缔结合法有效婚姻,那么赠与方有权向受赠方要求归还之前赠予的财物。

在法律上,这个条件被视为未得到履行,因为它未能成功实现。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二、以结婚为目的的诈骗怎么处罚

关于诈骗婚姻的行为,其本身并不构成刑事犯罪,然而,假如借用与他人缔结婚姻的名义而谋取个人私利,则可能会被定性为诈骗罪。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这样的犯罪行为,最重要的刑罚判定因素是犯罪的具体情节以及犯罪涉及的金额数量。具体而言,若诈骗金额在人民币三千元到一万元之间,当事人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是管制等不同程度的刑罚,同时还需要缴纳相应的罚金;倘若诈骗金额达到人民币三万元到十万元之间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那么犯罪人将会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此外,他们还需承担相应的罚金;

最后,如果诈骗金额高达人民币五十万元以上或存在极其恶劣的旅游情节,这将会触发更为严厉的法律制裁,即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并且需要缴纳相应高额的罚金或者没收全部赃款及财产。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以缔结婚姻为前提条件进行的赠与行为,若未能达成婚姻之目的,赠予方有权请求受赠方归还所接受的财产。

这种赠与方式被认定为附带特定条件的赠与合同,其特定条件即为双方达成正式的婚姻关系。

若此条件最终无法实现,即双方并无缔结合法有效婚姻,那么赠与方有权向受赠方要求归还之前赠予的财物。

在法律上,这个条件被视为未得到履行,因为它未能成功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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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所赠财物必须是属于赠与人自己所有的合法财物。赠与人赠与的财物属国家、集体、他人或是非法所得的财物,赠与合同无效。赠与如果是为逃避履行法定义务,将自己的合法财产赠与他人,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该赠与合同无效
2、必须是赠与人自身意志的真实表示
3、受赠人愿意接受赠与的真实意思表示。如果受赠与人不愿意接受赠与,或者受赠与人愿意接受赠与,而赠与人没有赠与的意思,则赠与合同不成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中指出“公民之间的赠与关系的成立,以赠与物交付为准,赠与房屋,如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办理了过户手续的,应认定赠与关系成立未办理过户手续,但赠与人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将产权证书交付受赠人,受赠人根据受赠合同已占有、使用该房屋的,可认定赠与有效,应令其补办过户手续。”根据该规定,赠与合同具有其实践性。
由此可知,婚内房屋赠予合同,只要是满足上述条件,均应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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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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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1999年底为表明自己的忠心,季某与李某签订了一份协议,协议中双方约定,季某同意将自己名下的一套两居室的房产与李某共同所有,并将一半产权份额赠与李某。双方将该协议做了公证并办理了产权证变更手续。此后,季某曾多次提出办理结婚手续,但李某一直以各种理由拒绝,最终双方决定分手。2004年,李某向,要求分割上述房产,认为自己享有一半的产权份额。接到诉状后,被告季某提出反诉,要求撤销赠与,所赠房产返还季某所有。季某认为,当初赠与房产给李某,是以为李某会与自己结婚,因此才同李某签订了那份赠与协议。现在双方出现矛盾,不可能再结婚,在这种情况下,赠与协议无效。李某认为,协议中并没有明确是为了结婚而赠与,季某作为成年人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履行自己签署的这份协议。解析:《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男女双方谈恋爱时往往会为了表忠心而做出赠与财物等行为,而等分手后又会产生诸多财产酣顶丰雇莶概奉谁斧京上的纠纷,对于赠与的财物最后就会涉及到财产所有权的归属问题。该公证协议中虽未写明是为结婚而赠与,但是协议上有双方共同居住的表述,可以认定季某赠与是以结婚为目的,是附条件赠与,现在双方结婚不成,李某就失去了继续占有房子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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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赠与给未成年孩子,可以撤回赠与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房屋赠与给未成年孩子,可以撤回赠与吗问题解答如下, 房屋赠与给未成年孩子,可以撤回赠与吗
房屋赠与给未成年孩子后,不可以撤回赠与。
若将房屋赠与给未成年孩子,已经签订房屋赠与合同并公证,或已经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的,赠与人就不可以反悔,撤回赠与,否则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未成年孩子的监护人可以委托律师向提讼,要求赠与人继续履行合同或赔偿相应的损失。
满足条件的,可以撤回赠与。
将房屋赠与给未成年孩子,并非绝对不能撤回赠与的,在满足一定条件时,依然可以撤回赠与,收回赠与房屋。
1、赠与合同(赠与)在财产权利发生转移前,是可以撤回的。即如果赠与的房屋未过户的,赠与人一般都可以撤回赠与。但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可以撤回;赠与人不交付房屋的,受赠人可以至诉讼要求交付。
2、若房屋赠与合同进行了公证,但未过户的,在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即赠与人无需再赠与房屋,实质撤回赠与。
3、如果房屋已经过户,若受赠人存在以下情形的,赠与人可以撤回赠与。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如因未成年孩子故意或过失导致赠与人严重受伤的,赠与人可以撤回赠与,收回房屋。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房屋赠与合同是附条件合同的,未成年孩子未按合同履行约定的,赠与人可以撤回赠与。
4、如果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回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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