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未结婚应如何处理
以缔结婚姻为前提条件进行的赠与行为,若未能达成婚姻之目的,赠予方有权请求受赠方归还所接受的财产。
这种赠与方式被认定为附带特定条件的赠与合同,其特定条件即为双方达成正式的婚姻关系。
若此条件最终无法实现,即双方并无缔结合法有效婚姻,那么赠与方有权向受赠方要求归还之前赠予的财物。
在法律上,这个条件被视为未得到履行,因为它未能成功实现。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二、以结婚为目的的诈骗怎么处罚
关于诈骗婚姻的行为,其本身并不构成刑事犯罪,然而,假如借用与他人缔结婚姻的名义而谋取个人私利,则可能会被定性为诈骗罪。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这样的犯罪行为,最重要的刑罚判定因素是犯罪的具体情节以及犯罪涉及的金额数量。具体而言,若诈骗金额在人民币三千元到一万元之间,当事人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是管制等不同程度的刑罚,同时还需要缴纳相应的罚金;倘若诈骗金额达到人民币三万元到十万元之间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那么犯罪人将会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此外,他们还需承担相应的罚金;
最后,如果诈骗金额高达人民币五十万元以上或存在极其恶劣的旅游情节,这将会触发更为严厉的法律制裁,即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并且需要缴纳相应高额的罚金或者没收全部赃款及财产。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以缔结婚姻为前提条件进行的赠与行为,若未能达成婚姻之目的,赠予方有权请求受赠方归还所接受的财产。
这种赠与方式被认定为附带特定条件的赠与合同,其特定条件即为双方达成正式的婚姻关系。
若此条件最终无法实现,即双方并无缔结合法有效婚姻,那么赠与方有权向受赠方要求归还之前赠予的财物。
在法律上,这个条件被视为未得到履行,因为它未能成功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