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后以借贷形式购置房产并由夫妇二人共同承担债务,则房产价值增长的部分应纳入夫妇共有财产范畴之内。
当夫妇面临婚姻关系的终止,关于家庭共同财产的归宿问题,双方有权进行协商解决;
若协商无法达成共识,则应由当地法院依据财物的现实状况及对未成年子女、女方以及无过错方权益的保护原则,作出公正合理的裁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婚后贷款买房可以写一个人的名字吗
完全可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置房产时,无论只写任一位配偶的姓名,抑或夫妻二人均作为购房者标明署名,普遍都被视为婚后共有财产;当然,除非夫妻双方自愿达成书面协议,明确指定该房屋为某一方的个人财产归属。当购房所需的贷款系夫妻双方共同承担时,房产证上应如实标注夫妻双方的姓名;而若仅出现单一一方的姓名,同样默认为夫妻间的共同财产。
值得强调的是,由于购房行为发生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故此类房产原则上都属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存在特殊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在婚后以借贷形式购置房产并由夫妇二人共同承担债务,则房产价值增长的部分应纳入夫妇共有财产范畴之内。
当夫妇面临婚姻关系的终止,关于家庭共同财产的归宿问题,双方有权进行协商解决;
若协商无法达成共识,则应由当地法院依据财物的现实状况及对未成年子女、女方以及无过错方权益的保护原则,作出公正合理的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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