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到期自动离职公司是否应给补偿
对于具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而言,一旦该合有效期届满,那么此份合同即告终止。
然而,当涉及到劳动者不愿续约时,具体又可细分为两种情况:
首先,若用人单位维持或提升原有的工作条件,但劳动者仍拒绝签署新的劳动合同,此时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其次,倘若用人单位试图降低原有的工作条件,而劳动者也拒绝签署新的劳动合同,这就意味着当地的用人单位需要根据相应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具体来说,单位需根据劳动者在公司服务的年限,以一年为单位为其发放经济补偿金,并按照该员工在各年份中实际工作的时间长度进行核算,每满一年即可发放相当于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而对于工作时间超过半年但不足一年的劳动者,其补偿金的发放将按照一年来计算;
至于工作时间未达到半年者,每个人都可以得到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此外,劳动者每月所得的工资大于等于当地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所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其获得的经济补偿标准需参考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来确定,但最多不能超过十二年。
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签署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前十二个月内的平均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二、合同到期自己不续签单位开证明吗
在劳动合同期满但却未予续签的情况下,劳动者有权利选择离开。除了在公司提出维持或提升原劳动合同所规定之条件以求续订新劳动合同时,若劳动者对此表示拒绝签订新的劳动合同,那么通常情况下,如果是由于公司方面未能续签劳动合同,公司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对于具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而言,一旦该合有效期届满,那么此份合同即告终止。
若是用人单位拒绝续约,应向劳动者支付相应金额的经济补偿金。
然而,当涉及到劳动者不愿续约时,具体又可细分为两种情况:
首先,若用人单位维持或提升原有的工作条件,但劳动者仍拒绝签署新的劳动合同,此时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其次,倘若用人单位试图降低原有的工作条件,而劳动者也拒绝签署新的劳动合同,这就意味着当地的用人单位需要根据相应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具体来说,单位需根据劳动者在公司服务的年限,以一年为单位为其发放经济补偿金,并按照该员工在各年份中实际工作的时间长度进行核算,每满一年即可发放相当于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而对于工作时间超过半年但不足一年的劳动者,其补偿金的发放将按照一年来计算;
至于工作时间未达到半年者,每个人都可以得到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此外,劳动者每月所得的工资大于等于当地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所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其获得的经济补偿标准需参考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来确定,但最多不能超过十二年。
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签署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前十二个月内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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